
索 引 号 | 01425818-4/2020-00016 | 分 类 |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服务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决议 |
发布机构 | 文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06 |
标 题 | 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58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连区文体旅〔2020〕3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58号提案的答复
李清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力促连云区文旅融合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是增强推进文体和旅游深度融合的主动性自觉性。坚持“文体搭台、旅游唱戏”的理念。推动文体和旅的深融合、真融合,聚焦文体中心建设,在顶层设计上融起来;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高质量发展上融起来;聚焦文旅产品创新,在品牌塑造上融起来;聚焦构建融合发展机制,在形成合力上融起来。在基础资源、生产要素、产业链各个环节实现有效融合,要将文化融入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用独特的文化精神诠释旅游,促进其内涵和创意提升;借助旅游产业载体保护、传承和传播特色文化、体育,提升文体软实力。
二是提升打造文体和旅游产品品质的品牌性多样性。积极与各类艺术团体与重点景区合作,打造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文化剧目,开展旅游演艺活动;发挥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节庆品牌效应,组织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文体旅游活动,开展节庆会展旅游;科学利用传统村落、文物遗迹及博物馆、纪念馆、艺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文化场所开展文化、文物旅游;推动剧场、演艺、游乐等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开展文化体验旅游;推广“景区+游乐”、“景区+剧场”、“景区+演艺”等景区娱乐模式。提升主题公园的旅游功能,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品质高、信誉好的品牌主题公园。结合景区特点优势开展各类品牌体育赛事,与各协会和赛事公司合作,提升连云区体育旅游的专业性,提升体育旅游的魅力。
三是推进高端文化场所建设拓展文化生活的必要性。我区的大剧院所有桩基已经下地,尚未启动建设,我局会建议区里尽快启动建设该项目,满足连云区群众的高端文化需求。连云老街上海大旅社和果城里建筑群已经启动文物建筑维修设计,相信不久的将来会建立连云区的博物馆群落为连云老街的开发注入丰厚的连云港历史文化,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助推全域旅游的发展。
四是结合景区的开发植入体育元素拓展体验适应性。连云区黄窝景区在民国时期是海州镇守使白宝山的私人花园人称“白大涧”。目前在景区内有不少历史遗存,应该整合开发利用,在现有景区基础设施的基础上融入“民国探幽”文体项目,寻访乌龙涧石刻、别墅遗址、黄窝水库,大桅尖白宝山石刻等遗迹,与连云港市户外登山协会等组织合作,开展“民国探幽,寻访历史”的户外登山活动,在沿途设立相应的健身设施、旅游设施、导览说明、景点简介等形成品牌,定期举办各类户外登山、露营等活动扩大影响。与连云港老街、海上云台山景区遥相呼应探索文体旅游的融合方式。
建议的项目很好,我们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设计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五是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确保项目开发的持续性。在下一步工作中连云区将设立文化体育旅游发展基金,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和安全稳健投资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形成政府资金引导联动、各类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投资模式,带动更多优质文旅企业、投资公司和建设运营、金融保险、策划服务等多方资源主体参与。为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多样性、专业化、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保障。同时,在政策方面要给予政策支持,特别是在文化体育旅游项目手续办理、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等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有利于文化旅游项目的招商和落地,才能将文化旅游产业做大做强。
感谢您对群众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对我区群众体育工作保持关注,提出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7月6日
(联系人:汤淼;联系电话:0518-81888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