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18-4/2021-00007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文体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16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文体旅〔2021〕1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文体旅游行业单位:
《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点》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3月16日
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要点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区委办〔2020〕74号)要求,结合我区文体旅行业实际,现提出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深刻汲取响水“3·21”等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大幅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实现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管理“零责任事故”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把狠抓安全生产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监管专业知识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组建宣讲团,推动文体旅行业领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勇于担当作为,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进一步筑牢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推动文体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警示报告等制度;运用安全生产“一查三督”工作法,加强联合监管,强化责任落实,推动企业“人人参与、人人履职、人人尽责”安全生产责任理念。
(三)深入开展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江苏省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苏政传发〔2020〕284号)和《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安排,进一步规范全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事故。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风险隐患目录清单,强化管控和消除隐患,大幅提升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管理水平。
(四)深入开展文体旅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夯实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游星级饭店等文体旅行业消防安全基础。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素质教育,督促指导全区文体旅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编印消防安全宣传手册,提升行政部门监管能力,强化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努力提升文体旅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水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加大违法整治力度;突出重要节日及节庆活动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突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确保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五)进一步强化A级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监管
压紧压实A级旅游景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引导旅游景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扛起企业主体责任;督促A级旅游景区推进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景区安全生产投入刚性约束,加强景区消防安全设施建设;持续深抓重点A级旅游景区消防安全整治,全面、深入、依法排查景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落实景区消防安全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开展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生产主体培训,督促旅游景区建立稳定的消防安全队伍,推进景区全员参与消防安全群防工作,全面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技能和景区消防安全应急能力;强化与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联动机制,持续深入推进A级旅游景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景区消防安全工作常态长效。
(六)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用车安全监管
督促指导旅行社租用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运企业车辆;推广使用《江苏省旅游包车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旅行社和旅游客运企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实行旅游团队行前核验制度;配合交通部门推动旅游包车进站安全例检试点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强化人员安全培训,提升行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租用无资质旅游包车、超范围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进一步强化A级景区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
围绕A级旅游景区内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安全管理信息档案,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措施完成整改;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大对游客的安全提醒,及时劝阻不符合乘坐条件的游客,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制定和完善高风险旅游项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医疗急救联动机制,确保游客出现紧急状况能及时施救;针对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和旅游旺季,对A级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假日旅游安全稳定。
(八)进一步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长效机制,督促职能部门、文体旅企业落实属地、行业和企业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大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问责力度,实施分类监管,提高执法检查针对性,加强事故联合查处和移办,认真执行“说清楚”、约谈、督办、查处问责情况公告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借助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开展,树立安全监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九)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安全监督管理
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及“两会”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和执法工作。重点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网吧、娱乐场所、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星级乡村旅游区等行业单位的火灾防控、游船艇、景区交通、食品卫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对旅行社用车安全、旅游合同、保险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坚决停业整顿,杜绝事故发生。加强节庆活动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要严格落实有关审批和报备手续,制定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节庆活动应急预案。
(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宣讲,创新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提示提醒、媒体曝光,深化安全城市示范创建,持续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全面提高全社会旅游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大力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全员安全常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文体旅主管部门每年度开展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