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18-4/2020-00001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文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02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文体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文体旅〔2020〕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在全区文体和旅游行业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文体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云区文体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日
连云区文体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连云港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连云区关于深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全区文体和旅游行业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要求上来,深刻汲取“3·21”响水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整治相结合,在全区文体和旅游行业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找出并逐一解决文体和旅游领域安全监管盲区漏点,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压降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全区文体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整治范围具体包括A级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星级乡村旅游区、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艺术品经营场所、公共文化场所、公共体育场馆、文保单位、文博场馆、星级旅游饭店、旅游包车等领域以及局直属单位。
三、整治重点
结合文体和旅游领域特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实施九大整治行动:
1、旅游景区安全整治行动。强化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省星级乡村旅游区安全生产整治,以景区内营运车辆、游船(艇)、大型游乐设施、水上游览等高风险项目安全,以景区森林防火安全,以景区内餐饮食品卫生安全,以景区客流承载量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五大类安全为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督促景区加强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规范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文体旅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行动。以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艺术品经营场所、演艺机构、体育健身场馆、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等为重点,联合消防部门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督促各类运营主体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3、文保单位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以文保单位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隐患为重点,加强技防、人防、物防措施,加强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规范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公共文化(非遗)场所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加强全区公共文化(非遗)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以防火、防爆、防踩踏为重点,规范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5、旅行社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行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旅游客运市场打非治违,向社会公布具有资质的旅游包车名录,加大对旅游包车监管查处力度,压实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旅游包车行为,强化驾驶员、客运线路安全管理,维护旅游运营市场秩序。
6、大型节庆演艺和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把好准入关,督促举办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活动现场安全监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安全风险。
7、无证照经营整治行动。对没有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网吧、歌厅、游泳馆、旅行社、旅游包车、导游、购物店进行整治,依法予以取缔。
8、境外旅游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出境旅游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出境游旅行社的行业监管,规范出境游行前说明会、合同签订、意外险购买、地接社资质审查、车辆安全、驾驶员健康等安全要素监管,压实出境游旅行社的安全主体责任。制订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出境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提高出境旅游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9、局直属单位安全整治行动。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加强文化馆、图书馆等直属单位消防安全的检查及隐患整治,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对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动车室内充电进行排查整治。
四、时序安排
从2019年11月20日起至2020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上旬)。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安排全区文体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制定印发《连云区文体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底)。对照目标要求和整治范围,围绕九大行动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19年12月底前,开展专项整治自查,尤其是对2019年以来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同时对新发现的问题以及以前没有按时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抓紧整改。二是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安排由局领导带队,组成若干督查小组,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大排查,形成问题清单,推动边查边改。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专项整治全覆盖,聘请第三方进行暗访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三)督查落实,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健全与网信、公安、消防、交通、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连云区文体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程学桃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裴小龙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旅游科,办公室主任由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各相关科室、局直各单位分别由一名科室(单位)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联络员,及时梳理汇总本科室(单位)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
(二)推进齐抓共管。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各有关科室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照职责分工,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实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加强沟通配合,协调解决文体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问题整改。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要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四)实施追责问责。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各分管领导为分管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治工作。各科室负责所管业务条线整治,为日常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五)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局机关宣传平台等媒介,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事故预防常识和事故预防措施,筑牢安全思想防线。
(六)落实信息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及时报送信息,分别于每周五上午9时、每月29日上午10时前向工作组办公室(联系人:金剑,电话:82234301)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动态信息,主要包括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典型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