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113/2016-00014 分 类 其他 /决议
发布机构 连云区 发文日期 2016-09-07
标 题 连云区统计局2015年决算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统计局2015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制度及统计标准,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全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对乡街道政府以及区级部门和单位的统计督查和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监审。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和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各乡街道、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街道、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方面的交流合作项目和有关统计资料的交换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科

  下属单位:连云港市连云区综合调查队

  三、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陈出新,全面提升统计服务,2015年统计工作再出新亮点

  1、围绕目标责任,充分发挥统计职能,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测,统计监测创新高效。一是强化经济监测预警。我局充分发挥统计一库两中心的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经济指标的监测、预警、服务工作。每月7日前汇总各部门、各专业经济指标预计数据,预报至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每月15日前,扎品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并对月度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为全区经济目标完成情况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服务以及前瞻性的分析和预测,为区委、区政府提供详实的经济资料。加大排查力度,更好地挖掘新增规模企业,加快全区经济指标增长,做到应统尽统,不漏报。进一步做好对重点指标的监测,加强主要经济指标全年测算预计,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对策,加大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共同促进经济指标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强化数据沟通协调。每月1-5号企业联网直报期间,坚持当天汇总全区及各街道(开发区)上报数据,及时反馈给区领导、各相关部门;实时监测企业数据,传真给各街道(开发区),及时查询核实企业数据,杜绝漏报、瞒报、虚报、误报等情况,切实做到应统尽统。加强为两办、目标办、相关部门、街道(开发区)和企业提供统计咨询服务。为更好的促进统计与相关部门共同承担的目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健全每月与发改、商务、财政等相关部门通报反馈的沟通协调机制。每月在各项指标数据上报前、市统计局评估中、数据确认后三个时间节点,加大与市统计局沟通力度,确保做到应评尽评、应核尽核。加大对街道统计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研判能力。及时与相关部门反馈沟通,通过采取联合召开会议、开展基层调研、数据评估分析等措施,齐心协力推动目标任务的实施。区统计局分管领导随同第一、第二巡视组指导各街道(开发区)统计工作,提供统计服务。在四季度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的冲刺阶段,每日将工作动态汇报给督察组,及时反馈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取得的成效。

  2、加强统计数据运用能力,统计宣传丰富多彩。一是经济信息得到进一步宣传。今年以来,连云区统计局在《连云港日报》刊登统计信息分析12篇,其中重头稿件5篇,《连云量身定制让企业享受大数据红利》登载《连云港日报》A1版头条; 连云港电视台采访1次;《苍梧晚报》13篇;连网25篇;网络媒体12篇;省级以上媒体4篇。连云区经济发展情况得到有力宣传,经济地位在全市得到有效提升。二是统计分析省市影响力进一步提到提升。全局共撰写统计信息近百篇,其中市级以上采用83篇,《连云区统计局2014年荣获多项殊荣创历年最佳成绩》登载省网站;统计分析报告30余篇,市级以上采用16篇,其中省级以采用多篇,信息、分析采用率在全市区级统计系统中名列前茅。2015年以来,我局加强三经普数据汇总分析,并上报市级经普课题6篇,中标6篇。在全市的分析评比中,获得一等奖1篇,三等奖4篇,获奖率全市第一。《创新举措 勇争一流 倾力打造连云区统计服务新格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之我见》荣登省局改革创新大家谈栏目,分获市统计局分析评比一等奖和省改革创新论文评比三等奖。《连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季度专业分析等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

  3、加大经济调研力度,提升分析研判能力。一是调研计划早筹划。年初,区统计局召开专业调研工作专题会议,形成2015年专业人员调研计划,每个专业力争每月调研企业2至3家。二是经济调研力度大。截至目前,我局陆续开展了工业、贸易、服务业、投资、建筑业、重点能耗企业等40余次调研活动。通过调研,掌握了企业的经营状况、统计数据和联网直报等情况,了解了行业发展的特点、政策和规划情况,把工作重点从保证上报率向提高数据质量上转移,从会做提升到做好,从做足提升到做准的要求。

  4、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坚持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两手抓,以作风建设为保障,从严治党,努力创建一支廉洁高效的统计队伍。一是打造一支强有力的执法队伍。严格落实《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坚持走依法治统之路,积极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统计的能力,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规范统计执法检查程序,严肃查处违反《统计法》的各种行为,与市局成功完成对云山街道的统计行政指导,保障了全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圆满完成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7-8月份,我局通过广泛动员,共有48名统计员报名参加了培训,9月19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共46名通过了本年考试,通过率在全市各县区保持第一,通过报名参加考试,既扩大了宣传,又增加了知识,进一步推进了全区统计规范化的进程。

  (二)狠抓落实,全面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统计常规工作

  1、狠抓推进措施,认真做好各项调查。一是按照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圆满完成各专业的统计定期报表和年报工作,顺利推进企业一套表工作,切实做好名录库维护。2015年,我局圆满完成了重点服务业季报转月报、贸易业和工业增报煤炭、石油能源报表、投资报表入驻各个专业等新工作。截至10月份,连云区共有规模以上工业60家,限额以上贸易企业49家,资质以上房地产建筑业企业42家,重点服务业75家,全部在每月6号前完成一套表上报工作。二是围绕上级部门要求,精心组织好各专项调查活动。高质量完成全区重点贸易企业月度调查、服务业重点企业网上直报、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业企业重点行业生产调研、农村住户调查、投资试点情况调查、妇女儿童监测等调查。

  2、加强企业申报,抓好新增单位入库。充分利用三经普资料和部门统计资料,提高与商务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频率,加强对板桥工业园区以及保税商业区、新兴综合体嘉瑞宝和大润发的调研,及时搜集新增注册企业、企业纳税、投资竣工、改扩建项目等信息,加强对新增单位、小长大单位、准限额单位的发现、跟踪、监测和管理,全面及时更新统计名录库,确保达标企业及时入库,切实做到应统尽统。

  3、狠抓调查重点,1%人口抽样推进有序。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是继第六次人口普查后较大规模的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全区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精心做好培训、宣传、样本抽取等工作,组织调查员采用PDA和互联网等手段,严格依法调查。3月份,提出了申请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专项经费的报告;5月份,我局召开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村级抽样框整理布置会议,对《基本情况表》进行了逐项说明和讲解,对电子表格审核和一套表操作平台进行了现场操作。5月25日,我局联合民政部门对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村级样本框重点数据开展联审,从民政局处取得2014年全区各村(居)死亡人口名单信息,获得第一手资料,与各村、居委会上报死亡人口进行逐一核实,确保重点数据质量。10月初,收集整理户籍、常住、就业等指标,充分摸清基础数据。截止10月份,已顺利完成了调查前期准备、宣传发动、市级试点、摸底、PDA登记和编码等工作环节。

  4、狠抓作风建设,党风廉政水平进一步提升。2015年,区统计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三严三实, 坚决反对四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做到了有组织领导、有责任规范、有制度措施。参观学习红色教育基地等一系列红色教育活动,建立了局领导班子与干部同志定期进行谈话提醒的约谈制度,加强了廉洁性教育,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工作的认识,确保了整个统计队伍的长期纯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支持。2015年,我局开展了百日党风廉政教育系列活动,积极参加了志愿连云、滨海社区环境整治、林厂小区卫生包干等服务活动。

  第二部分连云区统计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27.4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6万元,增长了3.80%。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工作人员及工资正常晋升等。其中:

  (一)收入总计127.4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6.42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3.66万元,增长(减少)2.9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其他收入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外资金拨入。

  (二)支出总计127.42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2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住房保障支出、日常办公支出、1%人口抽样调查、其他各类抽样调查、企业一套表制度与网上直报、妇女儿童监测、网络通信费、全面小康检测等。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94万元,增长了1.4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本年收入合计127.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42万元,占99.22%;其他收入1万元,占0.7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本年支出合计12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2万元,占88.23%;项目支出15万元,占11.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52.8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6万元,增长了2.98%。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工作人员及工资正常晋升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统计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26.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6万元,增长了2.98%。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工作人员及工资正常晋升等。

  区统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所属全额事业单位职工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当年开展的1%人口抽样调查等经费均未纳入年初预算,均为年中追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8.23万元,支出决算为6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开展的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9.30万元,支出决算为5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所属全额事业单位职工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96万元,支出决算为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工作人员及工资正常晋升等。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66万元,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工作人员及工资正常晋升等。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4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8.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12.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统计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6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工作人员及工资正常晋升。区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所属全额事业单位7位职工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当年开展的1%人口抽样调查等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均为年中追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4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8.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12.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6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8.55%;公务接待费支出3.2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2.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未购置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67万元,完成预算的91.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燃油、过路费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3.24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无外事接待。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78.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国家八项规定,严格按标准接待。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检查、业务指导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210人次。主要为接待国家、省、市各项业务指导、统计检查等工作。

  区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议规模不大,占用时间较短,为节约开支,地点安排在区政府会议室,无会议招待。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6个,参加会议62人次。主要为召开统计年定报会议、投资、联网直报、农民工市民化、1%人口抽样框编制、1%人口抽样调查业务培训会议。

  区统计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2.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次数较少,当年没有大型普查,培训规模较小,为节约开支,地点安排在区政府会议室,无会议招待。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个,组织培训160人次。主要为培训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服务业培训、网络安全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201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9万元,比2014年减少5.38万元,降低了30.45%。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压缩、三公经费下降、设备购置减少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统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九、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