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文件> 区统计局文件
索 引 号 14253113/2016-0001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6-10-17
标 题 关于转发《普查区划分细则》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农普办〔2016〕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加强农业普查普查区划分工作,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要求,现将《普查区划分细则》转发
时 效 有效

关于转发《普查区划分细则》的通知

关于转发《普查区划分细则》的通知

各街道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加强农业普查普查区划分工作,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要求,现将《普查区划分细则》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

连云区统计局
201610月17

  普查区划分细则

  (一)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普查区划分是农业普查中重要的基础工作,为明确普查任务边界,落实普查责任,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保证农业普查数据质量,必须扎实做好普查区划分工作。

  (三)普查区的划分

  农业普查普查区是组织开展普查工作的基本地域单元,凡是包含有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规定普查对象的地域范围,都须划分普查区。包括行政村、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或经营主体存在的城镇区域社区或居委会,以及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农(林、牧、渔)场。

  1.普查区划分原则上按村(居)民委员会管辖的地域范围确定,凡其所辖地域都要纳入普查区。为了便于普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普查对象较多或地域范围较大的普查区还需要进一步划分普查小区。

  2.普查区的边界线按行政区域的地理边界划定。普查区边界线不能交叉。相邻普查区之间,只能有一条边界线。

  3.对非当地行政管辖,地理范围跨越行政管辖区域的"飞地"单位,其普查区的划分由当地具备管辖权的上级普查机构统一协调划分。

  4.普查区的名称和代码。普查区名称沿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名称,不得用简称或俗称,代码使用国家统计局统一提供的12位统计用行政区划代码。发生较大区划变更尚未得到区划代码的,需要遵照《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按程序向当地统计设计管理部门申请以获得临时代码并备案。

  (四)普查小区的划分

  普查小区以便于组织普查工作为原则,每个普查小区户数控制在100户左右。

  1.村民小组建制健全的普查区,原则上以村民小组作为单元划分普查小区,一个村民小组即为一个普查小区。如果村民小组过大,可以拆分成2个或几个普查小区,如果村民小组过小,可以几个合并成1个普查小区。

  2.原有村民小组建制已经打乱,各村民小组居民混居的普查区(如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可按自然村划分普查小区或按照标识明显的村内道路或河流、田埂等物理分割界限进行普查小区的划分。

  3.普查对象在100户左右的普查区可以不再划分普查小区,普查区就是普查小区。

  4.普查小区的名称,使用村民小组的名称,也可以按顺序命名,如第一普查小区,第二普查小区等。

  5.普查小区的代码,在普查区12位代码后再增加两位,自01起顺序编码。以整个普查区作为普查小区的,其代码只为01截止编码。

  6.普查人员组成若干工作组,按普查小区顺序入户登记。

  (五)普查区及普查小区的制图

  普查区制图工作由县级普查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完成。可借助国土、测绘等资料,结合本地实际,以当地最新行政区划图为依据,手工绘制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地图。

  地图绘制工作完成后,要与实际区域再核对一遍。重点核查普查地图所标的边界是否准确,尤其要注意绘制的普查小区示意图是否有建筑物的遗漏。普查开始前应准备好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纸质地图,供普查登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