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113/2016-00019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6-10-17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 ||
文 号 | 连区农普办〔2016〕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的要求,我国将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保证连云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市第三次农业普查框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连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方案》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关于印发《连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开发区),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的要求,我国将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保证连云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市第三次农业普查框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连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附:连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方案
连云区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
连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的要求,我国将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连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时间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普查表上报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日,行政村普查表和乡镇普查表:3月10日。
四、数据采集方式
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农业经营单位普查采取入户登记,填报纸质普查表,审核无误后录入PDA网络上传方式采集普查资料。行政村普查表和乡镇普查表采取网上直报方式,由村居、街道普查指导员具体实施。
五、普查业务流程
普查主要分4个阶段、15个环节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与配备人员。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协调和组织普查各项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办公室工作人员。3月20日前完成。
行政村、列入农业普查范围的居委会设立农业普查工作组。9月20日前完成。
2、宣传动员与经费保障。
制定宣传方案,配合普查各阶段重点工作做好宣传并开展报道。认真做好普查经费的测算、安排使用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宣传工作贯穿全年农业普查之中,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普查经费8月底前落实到位。
3、制定方案。制定全区的普查方案;制定普查标准及有关工作细则;制定我区的数据处理方案。各街道(开发区)在9月中旬出台本单位的普查方案。
4、普查人员选调。街道(开发区)普查机构按照三员选聘条件,要选调业务精、素质过硬、经过培训能入户熟练登记的普查人员,熟练运用PDA录入的普查指导员,根据其工作量确定人员数量。各街道(开发区)9月底之前上报选调人员。
5、普查区划分与绘图。以社区、村(居委会)为单位划分普查区。由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依据实地勘查情况对普查区进行手工绘制,逐级上报。时间10月20日-31日。
6、搜集、整理部门资料。搜集确权的土地面积(农水局)、承包的水域面积(海渔局)、船只信息(海渔局)、户籍人口、常住人口、街道村居区划图、基本单位名录、工商税务记录。时间10月20日-31日。
7、布置和培训。编写普查方案,编写普查员手册,发放方案和培训教材,召开会议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时间10月20日-11月10日。
8、单位清查。由普查人员按照有户就查有地就查的原则,对普查区内住户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逐一清查,填报清查表,并与确权土地面积、承包海域面积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时间11月15日-12月7日。
(二)普查登记阶段
10、普查登记。根据住户摸底表和单位摸底表发放普查表。根据住户摸底表和单位摸底表,结合普查小区图,对普查对象逐一开展正式登记,填报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和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并录入PDA上传数据。根据涉农村居委和街道行政区划,网上直报行政村普查表和乡镇普查表。时间2016年12月15日-2017年2月28日。
11、人工审核及资料整理。由区普查办统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检查、订正,对纸质普查表进行整理与装订。时间是2017年1-4月份。
(三)数据处理与评估阶段
12、数据处理。由街道(开发区)普查机构组织人员对纸质普查表数据进行录入;区、街道(开发区)普查机构统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审核、汇总,以确保数据质量。时间是2017年1-4月。
13、数据质量评估与事后抽查。制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方案和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抽查;开展普查数据质量评估。时间是2017年4-6月。
(四)资料开发与总结表彰阶段
14、发布公报与资料开发。由上至下逐级发布普查公报,建立普查数据库,提供普查数据;开展普查重点课题研究,撰写系列分析报告,推荐优秀文章参与全省农业普查优秀课题和论文评选;制定普查资料管理方案,进行普查资料整理与归档。发布2017年5月-6月,资料开发2017年7月-2018年7月。
15、总结表彰。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要对普查总体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对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进行表彰,对其先进事迹进行报道。2016年12月-2017年2月。
七、普查机构的设置
设立连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街道(开发区)设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普查涉及村居委会设立村级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由各级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办公室。统计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各有关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专业和部门参加。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下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普查组、数据处理组、执法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