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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3113/2020-00004 分 类 其他/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0-02-18
标 题 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文 号 连区统【2020】2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以及《江苏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统计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苏统〔2020〕8号)文件精神
时 效 有效

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局各科室,调查队: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江苏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统计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苏统〔2020〕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期间统计调查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要求如下:

  一、强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局各科室、调查队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我区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发挥统计工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支持有条件企业复工复产,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相关领导为成员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计划安排,科学合理部署近期统计调查、数据生产和疫情联防等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优质统计力量。

  二、精准施策,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数据采集工作

  局各科室、调查队要找准疫情防控和统计调查工作的结合点、平衡处,在不违反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措施开展调查,及时解决统计调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要根据国统字〔2020〕15号苏统〔2020〕8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统计调查工作要求、统计数据采集的保障措施、报表报送时间安排等具体规定认真执行、细,确保传达通知执行到位。

  三、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统计调查质量

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制度,坚持依法统计、真实统计,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要筑牢数据质量防线,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年定报数据的上报和审核验收,严把平台数据审核关。要统筹调配好人员力量,注重优化工作流程,加强远程办公安全防护,维护统计调查工作正常秩序,确保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不因疫情受影响。

连云区统计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