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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3113/2021-00012 分 类 其他/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1-12-31
标 题 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区统〔2021〕1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统计。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今年是统计“八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统计“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开局,根据连云港市统计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连统办〔2021〕55号)精神,连云区统计局决定于12月集中开展以《宪法》和《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统计。

二、活动时间

12月1日至31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

三、活动内容

在全面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和统计法的基础上,按照统计“八五”普法的目标任务、重点措施、进度安排等,精心策划,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突出“时、效、度”,不断掀起统计法治宣传新高潮。

(一)组织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再传达再学习

充分利用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对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的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持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维护统计法律法规和履行防惩统计造假领导责任的自觉性。

(二)扎实开展“送法入企”活动

在集中普法宣传月期间,要利用各专业统计年报培训,向企业发放“致全市联网直报企业一封信”,加强对企业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法宣讲。充分利用曝光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细致讲解本地区统计违法企业的典型案例、宣讲统计法律法规重点条文,有效提高企业对统计法的敬畏心以及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

(三)组织开展统计普法户外宣传教育活动

在 “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点宣传日,各街道统计机构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采用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户外宣传,宣讲并解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统计法律法规。

(四)积极参加全国普法活动

积极参加省、市普法办和各级普法机构组织开展的各类普法活动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积极组织各类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学习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律,更加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及时学习了解2021年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和与人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五)精心组织制作普法宣传作品

围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研究制作普法宣传海报、动漫微视频作品、普法宣传品等统计普法宣传作品,并在本区域内张贴、登载、发放。充分利用好省、市统计局统一发放的各类普法作品资源,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印刷、制作并发放,扩大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

四、活动要求

紧密联系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区统计局成立“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黄水亮同志担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敏燕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上报。

(二)注重协作,精心安排

注重上下联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特别是各专业人员要将精神传达至全区所有统计工作人员,切实做好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活动的成果。

(三)重点突出,讲求实效

创新形式,紧紧围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严格行使法定职权、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严格守住统计法律底线、严肃惩戒统计违法行为,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做到有的放矢、贴近实际,注重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