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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3113/2019-00896 分 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 通知
发布机构 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9-06-06
标 题 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连区统〔2019〕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开展统计法律及行政法律法规、统计执法工作制度及现场统计执法实务培训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的通知

各街道(开发区)统计站,局各科室:

现将《2019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区统计局

2019520

2019年度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19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重大部署,以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纲领,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根本目标,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核心,以严明统计纪律规矩为重要内容,以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作为重要手段,优化统计生态环境,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效果,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服务全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创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一、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1.加大中央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意见》《办法》《规定》和省、市配套工作方案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负责人、各级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中的责任及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规定,要不折不扣加以贯彻执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及时做好记录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落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做好对统计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2.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组织开展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月活动,落实各级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的任务。结合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大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浓厚氛围。

3.推动优秀法治宣传作品的创作和推广。充分利用省、区统计局拍摄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片,继续做好播放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作品征集评选,促进各地各部门运用优秀普法资料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普法质量和工作效能。

4.开展以案释法助推统计法治宣传。建立以案释法案例资源库,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筛选和解读,及时通报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充分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5.服务四经普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将查处拒报、瞒报、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普资料,同查处虚报、非法干预报送一样追究问责。

6.开展双随机抽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不少于20%的街道进行双随机抽查。6月底前随机抽取街道并予以公布。

7.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代填代报、违规入库、瞒报虚报统计数据、领导干部授意统计造假等统计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各地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省《实施意见》和区《实施方案》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部门统计执法检查,强化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

三、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8.加强统计诚信建设。与区信用办联合制定全区统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

9.有序做好统计信用信息采集和共享工作。依照谁认定、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采集、认定、推送、公示,引导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10.贯彻落实《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精神,及时在统计机构网站建立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专栏并与同级政府信用门户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通,严格按要求向社会公示统计一般失信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

四、完善统计规章制度体系

11.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配合做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修改和《民间统计调查条例》出台工作。根据《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省统计局修订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及措施。

12.加强与区人大、区司法局沟通协调,对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精神、统计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其他地方性法规和文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13.强化合法合规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合规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应提交会议讨论;健全机制,畅通渠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定中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

14.加强法治力量。按照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健全法治机构,充实法治力量,着力解决统计法治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高、担当精神强的干部纳入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

15.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全省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开展统计法律及行政法律法规、统计执法工作制度及现场统计执法实务培训,不断增强统计法治队伍的业务素养,持续提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