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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3113/2024-0000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3-06-21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区统计局内部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创建团结、务实、高效、创先争优型机关,争创一流业绩,激励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本着公正公开,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照省市区相关统计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区统计局内部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为创建团结、务实、高效、创先争优型机关,争创一流业绩,激励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本着公正公开,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照省市区相关统计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年度创先争优岗位工作目标推进情况,由局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小组由局长、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建立检查、督促、奖励、问责等考核督查推进机制。

二、考核对象

局全体负责专业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基本考核项目总分为100分。

1、民主测评计分。

廉能建设20分:考核德、能、勤、绩等方面。

2、绩效考核计分

统计台帐10分。建立健全专业统计台账,统计调查对象台账,加强对专业涉及到的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台帐(统计原始记录、资料、档案)建设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组织基层统计10分。加强对基层单位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指导,保证基层统计报表按时、准确上报。

年定报30分:主要考核年定报(含专项调查)。每一专业市局年终考核优秀的加5分,良好的加3分,合格的不扣分,末位的扣1分。对于市里没有考核的专业,采取由专业申报,由考核小组考评好、较好、一般,考评办法另行规定。

信息、分析30分:省、市内网动态信息1分/篇,省、市内网分析3分/篇,两办信息2分/篇,两报信息2分/篇,美丽连云2分/篇,《统计分析》5分/篇,《新华日报》5分/篇、省级媒体以上10分/篇,重点交办事项3分/篇。

(二)加减分项目

1、加分项目。

(1)个人获奖情况:国家、省、市(包括区)级分别计3分、2分、1分。

(2)集体获奖情况:个人独自承担的,国家、省、市(包括区)级分别计4分、3分、2分;对于共同承担获奖,按国家、省、市分别给予主要承担人3分,2分、1分;其他参与人相应减半。

(3)在全市统计分析评比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5分、3分、2分;统计分析获得局评比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5分、3分、2分(市局与区局评比分数不重复计算)。

(4)得到省、市统计部门认可并以书面材料在省市会议或刊物上介绍经验的,每次分别加2、1分。两报重头稿件、连云港电视台每次采用分别加2分;省以上媒体每次采用加3分。

2、减分项目

重点考核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采取扣分制。

(1)接到效能中心和其他部门针对性投诉一次扣4分。

(2)正式文本及对外提供材料出现文字或数据差错一次分别对相应责任人扣1分。

(3)工作明显失误一次扣2分。

(4)违反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0.5分。

(5)值班不在岗、工作时间上网游戏聊天、上与工作无关娱乐网站发现一次扣1分。

(6)违反软环境等规定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四、考核方式

由局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小组由局长、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

五、奖惩办法

1、奖励。设目标考核奖、信息分析优秀奖、重点工作创新奖。

目标考核综合奖:设置一、二、三等奖各1名。

信息、分析优胜奖:信息、分析被国家、省、市(区)采用每篇分别计6分、3分、1分与18分、9分、3分,每季度对全面撰写信息分析量质双高,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按信息分析得分情况给予一定激励(具体激励政策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信息、分析被区以上主流媒体采用(或被主要领导批示)按媒体级别分别乘以系数2、1.5、1.2系数。

重点工作创新奖:在全区全局全系统创先争优成效显著、获得上级部门表彰或经验推广的重点工作,经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评定,并对承担人员进行嘉奖。

2、惩戒。专业人员每年扣分累计20分以上、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取消全年目标考核综合奖资格。对综合得分位居末尾的,由党组进行诫勉谈话或局领导班子进行问责。

六、考核兑现

年末由局考核测评小组扎口汇总,以全年综合得分为兑现目标考核奖的依据。

七、本办法自2023年试行,如有与上级相关政策冲突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连区统[2013]9号考核奖惩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