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文件> 区统计局文件
索 引 号 14253113/2019-00899 分 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 通知
发布机构 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9-08-13
标 题 关于我区增设住户调查样本点的请示
文 号 连区统〔2019〕1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一、职责分工新增样本点住户调查由江苏连云港调查队组织实施
时 效 有效

关于我区增设住户调查样本点的请示

关于我区增设住户调查样本点的请示

区政府:

根据江苏高质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以及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是一项重要的量化指标。由于我区行政区划内有连云港开发区、徐圩新区等功能区,造成我区实际管理范围内仅有两个住户调查样本点,远远不能满足住户调查制度规定的每个县区抽取城镇与农村各5个样本点进行住户记账的要求,因此无法测算出我区城镇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数据,为全面、准确、及时监测我区城乡居民收支情况,并根据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协调会议精神,拟在我区增设8个住户调查样本点,具体事项汇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新增样本点住户调查由江苏连云港调查队组织实施,连云区统计局做好协助工作。

二、工作安排

7月底前完成专职调查员选聘与样本调查点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8月底前开展摸底调查;9月起全面开展记账工作,稳步推进城乡居民收支情况统计。

三、我区职责

1.负责新增样本点调查经费。我区新增8个样本点,每年调查经费为23.32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每年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统一划转到连云港调查队

2.为专职调查员提供一间办公场所。
3.协助连云港调查队做好数据质量的检查以及样本点的轮换工作。

附: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分区住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云区统计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