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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245688-2/2010-0000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 发文日期 2010-12-24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政办发〔2010〕14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区商务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连云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连云区商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连发〔201011号)和《中共连云区委、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区委〔201018号),设立区商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粮食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原区投资促进局的职责、原区贸易发展局的职责、原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贸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商务局。

  (二)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和商贸新型业态,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加强全区经济对外开放研究,加强国际贸易、开发园区、外商投资、国际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加强投资促进工作,推进外来投资重大项目实施,积极引进重大产业资本,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投资促进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商务发展战略、实施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现代会展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贯彻执行省、市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标准、规则并做好相关推进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区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负责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研究拟订全区商品流通等服务业的规范性文件,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指导协调消费品市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重要流通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审、评估,提出立项建议,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调查分析市场运行状况和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酒类、拍卖、典当、农贸市场、再生资源、成品油、煤炭经营、旧机动车交易等特种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区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执行国家、省、市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全区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制和下达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和省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外商投资相关法律和政策,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的管理办法,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全区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和管理全区投资促进及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事项,负责全区外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

  (十)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招商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赴境内外举办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实施监督,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活动牵头策划、组织、联络,指导、管理、监督以连云区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负责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服务、协调,负责督促、检查、推进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及招商引资目标考核,指导、服务、管理、协调开发园区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业务;拟订我区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境外进(来)料加工贸易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援助任务;负责全区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区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区经贸机构与港澳台地区有关经贸机构开展经贸合作,协调投资管理,组织经贸活动。

  (十三)负责全区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新闻发布、宣传工作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商务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区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保障全区粮食供应安全,承担区长责任制下有关粮食流通的具体实施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地方粮食流通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全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全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指导全区粮食购销工作。

  (十五)对全区粮食流通实施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行业的执法检查,维护全区粮食流通的正常秩序。贯彻落实国家军粮供应政策,确保本地区部队、武警的粮油供应工作。做好粮食财务管理工作;承担行业统计资料的汇总上报。指导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商务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业务科)

  负责重要文件和重要报告的起草工作;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日常事务,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大型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日常事务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后勤、网络、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连云招商网站的日常维护,信息发布,简报编发;指导、管理、协调各乡街道建立招商网站。负责党群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老干部管理等相关工作。

  研究分析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研究商务发展政策;牵头调查、跟踪全区商务工作整体运行情况、走势和难点、热点问题;组织起草促进全区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草案。负责市、区两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确定、督查和协调推进;负责重点客商直通卡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对投资环境调查分析,并提出招商环境改善建议;负责制定全区招商引资考核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检查考核;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确认和统计上报、材料汇总整理、信息发送工作;宣传推介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政策和工业园区;指导、服务、管理、协调开发园区工作;指导监督以连云区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负责对所属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资产负债和收益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本系统内的商品质量、计量标准、物价管理和优质服务工作。

  (二)商贸管理科(粮食管理科)

  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提出优化流通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规范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发展;指导商品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建设、发展工作;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商品流通管理,负责酒类、拍卖、典当、农贸市场、再生资源、成品油、煤炭经营、旧机动车交易等特种行业的审核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屠宰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提出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负责全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指导全区粮食购销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所属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分期、分批、分类做好企业改制工作。

  (三)外经贸科(投资服务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对外贸易、经济协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开放兴区战略,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及招商引资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外来投资落户企业的申报、审核等服务工作,依法初审、转报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工作;负责全区外贸进出口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国家商品进出口、技术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管理办法和政策;研究、分析国内外经贸形势和我区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发展、结构调整的建议和措施;组织实施区域经贸合作,处理有关多、双边经贸领域事宜;申报各级外贸、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各项促进资金;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申报、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进出口商品检验、通关、外汇管理、退税等事务;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依法审查、上报区内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并实施监督管理;做好全区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统计上报工作。

  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具体工作;分析研究全区招商引资情况,拟订有关招商引资政策,编制全区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和全区招商服务工作;具体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活动策划、组织、联络及项目跟踪洽谈;指导、参与外来投资项目的联系、洽谈和签约工作;负责全区重要招商活动和参加境内外重大经贸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建立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库、资源库和客户库,组织筛选发布招商引资项目;负责收集发布全区重点招商项目,负责招商引资资料的编辑制作;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建设经营期间存在的实际问题。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区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政府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