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民生公益
索 引 号 55245688-2/2021-0000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布机构 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1-02-01
标 题 连云区商务局开展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商务局开展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山西襄汾饭店坍塌事故教训,保持警钟长鸣,根据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深刻吸取山西襄汾“8.29”饭店坍塌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房屋建筑暨人员聚集场所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连安办〔2020〕87号)文件要求,连云区商务局近期将对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既有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商贸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服务与督导并重,以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为切入点,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管控能力,为实现连云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检查内容

针对连云区大型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主要检查人员聚集场所房屋结构是否安全;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落实是否到位;疏散指示标识设置是否齐全;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等。人员聚集活动是否按规定报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区商务局将结合文件要求,制定商场超市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并立即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部署动员,确保横到边、纵到底,消除隐患排查盲点,组织对全区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内涵及开展情况、主要安全风险及防控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

(二)自查自改阶段。按照本次安全生产检查的部署要求,要求各商场超市9月底前开展建筑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完善提升工作,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做到科学定责、人人明责、认真履责,推动、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检查整治阶段。区商务局将共同推进完善属地主体、条块结合、部门分工负责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机制,从严管控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功能转换和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规行为,切实开展问题整治,确保既有建筑使用安全。

(四)总结收尾阶段。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加快构建既有建筑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与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配合协作,形成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基层组织齐抓共管、共同履职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是全面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区商务局将按照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部门管理和隐患排查责任,高度重视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商贸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取得实效。

二是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督促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使用责任人定期进行建筑安全检查(鉴定或检测)和维护,对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问题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隐患未消除且影响人身安全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

三是配合职能部门联合整治。加强与区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属地街道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加大联合执法与隐患排查力度,组织开展既有建筑特别是人员聚集场所、经营性场所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各部门间预警预测预报和协调联动机制,配合区专治办对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开展情况专项督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闭环管理。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对全区大型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健全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既有建筑所有权人为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制度,加强对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定期调度排查进度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严防既有建筑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