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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52-0/2021-00002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0-12-16
标 题 连云区审计局关于印发2021—2025年审计全覆盖规划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审发〔2020〕3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推进审计全覆盖,注重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开展跟踪审计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审计局关于印发2021—2025年审计全覆盖规划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审计全覆盖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审办发〔2019〕21号)及上级审计机关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切实发挥审计“经济体检”作用。

二、总体目标

2021—2025年,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以5年为一个审计全覆盖总体周期,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全面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区分不同审计对象,分类、分步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对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审计,对其他审计对象一般5年轮审一遍,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原则上任期内开展1次审计,注重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开展跟踪审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依法、有序、高效统筹推进审计全覆盖,注重反映财政经济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力度,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主要任务

积极拓展新思路、展现新作为,以审计项目规划管理为龙头,科学安排审计项目,有序推进审计全覆盖。

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按照审计署、省市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持续开展国家及省市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发挥实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持续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重点关注积极财政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环境改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国资国企改革、经济体系优化升级、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实施中将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重点,进一步突出跟踪审计的时效性,及时指出问题、推动整改、健全制度。全面加强总体分析,既要揭示相关部门和地方落实政策打折扣、搞变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也要结合实际揭示政策措施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提出改进相关政策措施的审计建议。

(二)财政审计

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开展1次审计,对区政府工作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以增强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推动与财政资金相对应、相衔接的政策目标实现为目标,加强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切实加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与各类审计融合力度。坚持把财政资金投入与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实施、重大任务推进等统筹考虑,既关注资金本身的管理使用情况,更关注资金背后的政策意图事项情况,重点检查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政收支真实合规、预算分配合理规范、财政资金安全绩效、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防控和部门决算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盘活,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等。

(三)经济责任审计

对区管主要领导干部有计划分类分期实施审计,对财政、教育、卫生、住房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以及各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原则上安排1次经济责任审计,并根据当年审计力量适时安排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不断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纪审” “巡审”等合作机制。坚持以任中审计为主,实行党政同审。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业)规定等情况。

(四)企业审计

区属国有企业应当每年开展内部审计,并对所有权属二级企业和重点三级企业实行审计全覆盖,区审计机关应加强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监督。以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保值增值、做强做优做大为目标,依法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实现审计全覆盖,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促进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维护国有资本安全。重点关注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企业资产底数和质量、债务规模和结构、利润来源和国有资本投资收益、资产处置、存量盘活等情况,促进企业依法有序经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对政府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公共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决算以及有关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所有工程项目均必须开展内部审计,国家审计对部分较大投资的项目内部审计结果开展复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以稳投资、促消费、惠民生、调结构、增后劲、促发展为目标,如实反映项目建设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揭示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隐患,客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审计意见建议。对项目建设中弄虚作假、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重大履职不到位以及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问题,依法作出审计处理或移送处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各责任主体履职尽责、规范建设行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民生审计

根据审计署、省市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安排审计项目,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根本目标,围绕社保、就业、教育、住房、医疗、“三农”等民生大事、难事、急事,进一步拓展民生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严肃揭示侵害群众利益、影响资金安全和效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反映相关政策落实中的制度缺陷、机制障碍和管理漏洞,促进公共资源、公共服务的公平合理分配,促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重点关注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资金,稳就业相关资金,住房保障项目和资金,科教文卫专项资金,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

(七)资源环境审计

结合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林业、渔业、农业农村等具有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的部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同时安排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资源环境审计以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审计工作。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相关法律法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完成、监督责任履行、相关资金征收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等情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优化审计项目计划。加强审计全覆盖的组织领导,以审计全覆盖规划为引领,优化审计项目计划设计,每年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主线,对不同类别和层次的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确定重点,科学编制好审计项目计划,使年度计划与全覆盖规划中确定的审计项目充分衔接,确保审计全覆盖扎实有序推进。

(二)积极推进审计“两统筹”。认真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关于审计“两统筹”的要求,加强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加大审计结果的运用力度,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最大限度拓展审计覆盖面。

(三)探索运用大数据审计。强化全体审计人员大数据审计理念,创新审计技术方法,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强化“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对比和关联分析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

(四)加大审计力量保障力度。加大审计干部的培养力度,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推进审计全覆盖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力量推进对审计对象下属单位的审计全覆盖;合理利用社会中介力量,有效化解审计力量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