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583051/2025-00002 分 类 其他/其他 / 报告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5-01-14
标 题 连云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度报告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连云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0515501;传真:0518-80515502;电子邮箱:lyqsfj000@163.com)。

2024年,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9条,依申请公开0条。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形成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部门各司其职,定时上报信息,专人审核发布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围绕上级文件指示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并结合年度工作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认真制定信息公开规划和落实方案。三是严格自查自纠。多次召开全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和推进会,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清理问题死角,自觉接受社会评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内容的针对性亟待进一步提升。尽管信息公开已涉及各类法律法规,然而实际操作中,不少法律内容未能精准对接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呈现出 “大水漫灌” 态势,致使部分群众对普法内容性质缺失,削弱普法成效。

(二)改进措施

一是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我局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方式、提升解读效果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持续推进。

二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形式。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措施、新办法、新途径,以社会关注度高、涉企涉民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实现信息推送精准直达的公开,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单位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