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30-1/2016-00012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6-03-28 |
标 题 | 关于成立社会组织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司〔2016〕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成立社会组织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连云公证处:
根据省厅、市局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发展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制定全系统社会组织发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社会组织审批、管理、保障等工作制度;指导监督考核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政策供给和资源保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顾江淮
副组长:彭学翔、赵国华、马平、张玉云
成 员:朱岩、刘同逊、郑玉君、赵士锦、张晓莹、龚善民、尚惠平
三、下设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局基层科,由赵士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事宜。
下设四个推进组,分别为:
1、基层基础型和枢纽型社会组织推进组,设在区局基层科。主要职责是:指导监督全系统基层基础型和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面向基层一线、特定行业或者人群,培育孵化基层基础型社会组织;组织试点并推广经验;引导搭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统筹整合基层社会组织力量;推动社会组织的合作与资源交流。
2、行业型社会组织推进组,设在区局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加快推进全系统行业型社会组织建设;规范全系统现有行业协会的层级构架;制定行业型社会组织发展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健全行业型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人才培养、诚信建设等管理机制;提高行业型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水平。
3、专业型和购买型社会组织推进组。分别由区局法宣科、基层科、社矫科、公律科。主要职责是:指导全系统专业型和购买型社会组织建设;孵化培育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专业型社会组织;开展工作试点并推广经验;建立购买专业型社会组织服务的常态机制;理清购买服务事项清单;协调相关部门,加大非执法领域社会服务购买力度。
4、网络社会组织推进组,由法援科负责。主要职责是:协调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网络社会组织建设;整合优化全系统现有网络社会组织,推进交流合作;依托12348工作平台,孵化培育新的公益性网络社会组织。
四、其他事项
相关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社会组织发展相关工作。
连云港市连云区司法局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