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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0-1/2017-00021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7-04-17
标 题 区司法局关于组建 12348 法律服务队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司〔2017〕2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区司法局关于组建 12348 法律服务队的通知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连云公证处、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聚集富民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司法行政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根据省司法厅《关于依托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建 12348 法律服务队的通知》(苏司电[2017]28 号)文件要求,现就组建连云区12348 法律服务队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区局实际,连云区司法局12348 法律服务队成员名单如下:

 长:李立荣    局长

副队长:彭学翔    主任科员

赵国华    副局长

     纪检组长

张玉云    副局长

     副局长

 员:朱      办公室主任

刘同逊    宣传教育科科长

赵士锦    基层工作科副科长

张晓莹    社区矫正科副科长

张文文    法律援助管理科负责人

尚惠平    连云公证处副主任

法律服务队成员因工作关系,可根据任务需求变化,可调整补充人员构成。

二、 职责任务

1、参与党委政府重大事件处置、重大项目服务。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重大项目关注力度,适时提供贴近式的法律服务。加强纠纷风险预警和重大事件的排查,及时参与和做好重大事件处置,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

2、开展民意访问征集工作。深入基层组织、企业和人民群众,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广泛地开展法律服务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征集,组织研判,出台针对性强的法律服务产品。

3、提供公证调查取证服务。对住所地、死亡、学历、学位等免于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公证事项,公证处无人员力量调查取证的,可由 12348 法律服务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4、组织巡回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按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各类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安排,采取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多渠道、多途径广泛开展法律宣讲、法律咨询、法律六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5、参与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对发生在当地或涉及当地群众的外地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针对事件的性质及可能出现的问题,立即组织相关法律专业人员主动出击,做好法律服务、善后法律保障和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为重度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实施上门服务,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解决他们的法律问题。

7、开展满意度测评。结合开展司法行政业务,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及时掌握工作短板和不足,适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水平和群众获得感。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组建 12348 法律服务队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两聚一高的具体措施,是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有效途径。各部门要深刻理解组建 12348法律服务队的重要性,明确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法律服务队常态运行,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建立运行机制,定期开展活动。局办公室将法律服务队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法律服务队的工作进行考核,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相应的表彰奖励。

(三)广泛开展宣传,树立司法行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法宣科要加强12348 法律服务队的宣传策划和舆论引导,通过网络、微博、微信以及平面媒体,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熟悉法律服务队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树立司法行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连云港市连云区司法局

2017 年 4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