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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0-1/2018-00014 分 类 其他 /决议
发布机构 连云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8-03-27
标 题 区司法局关于成立妇委会的请示
文 号 连区司〔2018〕1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区机关工委、区妇联《关于建立健全区直机关单位妇女组织的通知》(连区工委〔2018〕10号)要求,为加强本单位妇女工作,激发女职工工作热情,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经研究,拟成立区司法局妇委会.
时 效 有效

区司法局关于成立妇委会的请示

区妇联: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区机关工委、区妇联《关于建立健全区直机关单位妇女组织的通知》(连区工委〔201810号)要求,为加强本单位妇女工作,激发女职工工作热情,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经研究,拟成立区司法局妇委会,每届任期3年。区司法局第一届妇委会设委员3人,拟任周伦荣同志为妇委会主任,妇委会成员由周伦荣、张晓莹、唐兆齐组成。

妥否,请批示。

 

                      连云港市连云区司法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