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3051/2023-00010 | 分 类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26 |
标 题 | 2023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2023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把服务中心大局作为履职重点,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把统筹法治建设作为重大责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紧迫感,愿担当、敢作为,推动思想理念、工作体系和工作能力现代化,为现代化海滨城区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 ||
时 效 | 有效 |
2023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把服务中心大局作为履职重点,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把统筹法治建设作为重大责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紧迫感,愿担当、敢作为,推动思想理念、工作体系和工作能力现代化,为现代化海滨城区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聚力党建引领,实施政治忠诚入心铸魂工程
1.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和对党忠诚专项教育,强化学思践悟。(办公室)
2.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开展“一支部一品牌 百强支部”创建活动,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办公室、各党支部)
3.持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组织顽瘴痼疾整治“回头看”,坚持常态化政治忠诚剖析。深化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整治成效,加强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督,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强化行政处罚和党纪处分衔接。(办公室、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舆情预防处置机制,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保证全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可控。(办公室、各科室)
5.加强作风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管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等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部审计监督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项巡察整改等党内监督贯通协作。(办公室)
6.注重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人才“选育管用”一体化培养体系,加强善用法治思维解难题、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处理突发事件能力、新媒体时代舆情宣传沟通能力、数字化应用能力等系统培训,赋能整体工作质效提升。注重青年干部培养,完善专业人才梯队建设,跟进“456”人才培养计划,积极参与报送“最美司法行政人”评选活动。(办公室)
二、聚力高效协调,实施全面依法治区统筹工程
7.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配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双提双评”专项行动,牵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落地增效。持续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十大行动·百项任务”,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年内实施项目53项。(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援助管理科)
8.推动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会议,出台年度工作要点。强化执法、司法、守法协调小组对各自领域法治工作的协调推动,组织开展“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9.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机制,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探索重点领域法治督察,建立基层法治观察员队伍,着力解决基层法治建设突出问题。巩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成果,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职责。进一步发挥各街道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作用,全面落实司法所长列席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制度。(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基层工作科)
10.多层次参与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城乡基层“援法议事”范例等法治创建活动,以示范创建引领带动法治建设整体提升。加强法治建设典型选树,鼓励部门协调、区街联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实践新路径。(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三、聚力依法行政,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突破工程
11.强化提升“立法民意直通车”运行质效,依托司法所、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站,发挥司法行政紧贴基层优势,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意见建议,推动立法民意征集工作有序开展。(基层工作科)
12.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动态管理制度,落实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13.适时开展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备案监督等全链条制度和工作标准机制,推动建设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社会群众查询提供便利。(备案审查科)
14.加强政府重大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核和重点工作法律保障。审慎做好用地报批合法性审查,适时评估审批效能。(备案审查科)
15.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基层执法权限。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加强基层现场执法规范指引,不断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16.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应用,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优化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三张清单”,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行政执法改革,保护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17.贯彻《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落实“省市县乡四级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试点任务,推动执法监督职责向乡街延伸。(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18.部署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选取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以及执法舆情频发、损害营商环境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相关案件进行评查,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加强责任追究,倒逼规范执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19.开展“行政复议能力提升年”活动,全面实行行政复议办案规程、复议报告抄告等制度,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采取制发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加大复议监督力度,以个案纠错倒逼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府院联动促进诉源治理,开展压降行政诉讼败诉率专项行动。(行政复议应诉科、法律援助管理科)
四、聚力中心工作,实施保障高质发展深耕工程
20.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健全“万所联万会”机制,深入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活动。通过组织法治体检、开展法律讲座等方式, 不断拓展提升涉企服务能力,细化园区企业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法律体检”常态化,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开发。(基层工作科、律师公证管理科)
21.实施法治民企建设行动,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创新公证服务模式,推广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服务。推动民营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健全企业普法工作责任制,开展“送法送政策进企业”。(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基层工作科、律师公证管理科、连云公证处)
22.落实营商环境突破年“畅通企业参加涉企政策制定”等20条措施,推进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发挥法治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督促作用。(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23.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完善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推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重大复杂案件挂牌督办、指定管辖、信息沟通、公开通报机制,推动案件信息互联、执法资源共享。推动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加强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备案审查科、行政复议应诉科)
五、聚力安全稳定,实施助力平安建设维稳工程
24.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维护政治安全为引领,统筹抓好系统内安全和涉司法行政社会面稳定,压紧压实属地属事责任,坚决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办公室、局机关相关科室)
25.健全完善定期研判、专题研判工作机制,通过分析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行政应诉败诉案件、行政执法舆情事件等,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研判成果,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引领风险防控实战。(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26.围绕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部署配合开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万名调解员进网格、进万家”专项行动,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主力军”作用。(基层工作科)
27.坚决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四级非诉讼服务中心,推行一站式解纷服务。加强对纠纷化解回访反馈,推动实现“矛盾不上交,纠纷不出村”目标。开展“品牌调解工作室”创建活动,推动培育品牌调解工作室,深化老兵调解、金牌调解等特色工作室建设,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覆盖率增幅20%。(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管理科)
28.落实行政调解职责清单,推动相关行政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用好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基层工作科)
29.贯彻社区矫正法,开展“社矫安帮工作争先提优年”活动。推行区级社矫中心直管假释类、暂予监外执行类等重点社矫对象,深化损害修复品牌效应,完善“三期三项教育”为主干的社区矫正教育体系。(社区矫正管理科)
30.推动“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试点开展不同类别社区矫正对象损害修复工作。提档升级省级阳光帮扶基地全覆盖。(社区矫正管理科)
六、聚力群众期盼,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民生工程
31.完成各级民生实事项目。(办公室、局机关相关科室)
32.进一步发挥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业务”进驻优势,实现“进一扇门、办一揽子服务”,提升群众服务体验感。(法律援助管理科)
33.深化实施法律援助拓展提升工程,加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培育,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活动,加大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力度。落实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工作任务。(法律援助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科)
34.大力发展现代法律服务业,推动律所规模化建设、现代化提升,加大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力度,推动一批传统律所改造升级。推进公职律师队伍机制建设,抓好涉法涉政业务培训及作用发挥,强化考核评价。(律师公证管理科)
35加强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引导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基层工作科)
七、聚力崇法善治,实施提升法治素养厚植工程,推动普法工作赋能基层治理
36.深化“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组织中期评估验收,开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宪法、民法典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网络安全领域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7.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四级共建”,年内新增创1家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至少打造1个主题鲜明的法治文化阵地或法治文化特色园。建立区级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完善公益普法机制,创新普法新载体新方式新模式,建立全域普法传播矩阵,更好满足群众法治文化需求。(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8.开展司法行政参与基层治理行动,推进基层“三治融合”,持续推动“援法议事”提档升级,打造“法治小区”示范样板,深化公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健全完善长效常态机制。(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基层工作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连云公证处)
39.实施法治乡村建设提质行动,对接省村(社区)两委干部线上学法平台,开展讲法活动,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服务实效,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探索建立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派出所“三所协同”,强化“警法融合”,提高诉源治理质效。(基层工作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八、聚力强基固本,实施基层基础建设升级工程,推动基层治理强化支撑
40.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落实阵地载体,优化职能配置,全面推进司法所法治化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基层工作科)
41.健全完善目标管理机制,对年度省市区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科学设定全系统年度工作总目标,加强事中任务推进质量的跟踪管理;围绕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厅年度重点工作,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共同责任部门,对涉及跨多部门的,实行领导牵头包干。(办公室、局机关相关科室)
42.发挥好依法治区办、依法行政办、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等协调机构作用,推动跨部门之间议事协商、问题协调、项目协作。对党委政府交办参与的重大纠纷,建立专班式、代理式、分级式化解机制,依法处置化解,严防发生群体化外溢性纠纷事件。(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备案审查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协调科、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管理科、公证律师管理科)
43.整合条线检查、综合考评、重点督办等考核方式,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做到督查全覆盖。及时发掘各条线好的经验做法,加强成果提炼、转化推广,把更多点上经验打造成面上特色。(办公室、局机关相关科室、连云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