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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0-1/2018-00016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8-04-09
标 题 关于龚晨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司〔2018〕1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连云公证处:根据连区组干〔2018〕17号文批复,经研究决定:龚晨鑫同志任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副科长;刘寅同志任连云公证处副主任。免去尚惠平同志连云公证处副主任职务。连云港市连云区司法局2018年4月9日
时 效 有效

关于龚晨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连云公证处:

根据连区组干〔201817 号文批复,经研究决定:

龚晨鑫同志任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副科长;

刘寅同志任连云公证处副主任。

免去尚惠平同志连云公证处副主任职务。

 

 

连云港市连云区司法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