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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0-1/2019-00010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9-04-04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司〔2019〕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连云公证处: 现将《连云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连云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宣传教育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印发组织开展“扫黑除恶—连云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紧扣“扫黑除恶—连云在行动”这一主题,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明确宣传重点,丰富形式载体,在司法行政领域推动扫黑除恶宣传深入开展,为连云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意义的宣传。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深入阐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宣传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成果和重要举措及时宣传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

(二)加强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重点人员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做好重点人群动态管控,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矫治措施,加强扫黑除恶知识宣传教育,降低其重新犯罪或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的风险

三、工作措施

(一)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每季度不低于1篇宣传报道,区级媒体每月不低于1篇宣传报道,在“连云区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上每月不低于2篇宣传报道。(宣教科)

(二)每个法治文化广场悬挂至少一副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等独立办公场所悬挂张贴、摆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告,各律所摆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各司法所、法律援助科、社区矫正科、公证处)

(三)利用“4.8司法日”、“法润港城春风行动”等契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扫黑除恶实地宣传。(宣教科)

(四)每个月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一次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各司法所、社区矫正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科室、各司法所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把扫黑除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确保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科室、各司法所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精心推动部署。要紧扣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控的职责内容,构建全方位、多维度宣传格局,实现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全覆盖,长期震慑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正面引导,严格自律。遵守各项宣传纪律,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所有宣传报道要实事求是,避免造成负面影响,防止出现舆情炒作。注意保护扫黑除恶工作人员、举报人、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个人信息,特别是在个案报道中要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