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30-1/2018-00026 | 分 类 | 其他 /决议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03 |
标 题 | 中共连云区委宣传部 连云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法宣办〔2018〕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有关安排部署和省、市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中共连云区委宣传部 连云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中共连云区委宣传部 连云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有关安排部署和省、市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面向全市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以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内容,在今年全年学习的基础上,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集中一段时间,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连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时间安排
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其中,“宪法宣传周”从12月2日至12月8日。
四、主要活动
(一)开展“开放日”活动。按照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个开放日活动的统一部署,在首个“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届开放日活动。12月份,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基地)、法治宣传教育主题馆等法治宣传阵地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重点突出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阵地的开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可学习、可感知、可获得,各街道的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同时,全区统一组织开展“四个一”专项活动,即:张贴1幅宪法主题海报、悬挂1条宪法宣传标语、发送1条宪法宣传公益短信、组织1场法治文化活动。省司法厅统一策划主题海报、宣传标语、公益短信内容,各街道积极下载使用中国普法网“宪法学习宣传资料”,依托法治宣传阵地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文化书画作品展览、法治谜语竞猜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进行近距离、面对面的宪法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公益短信见附件1。
(二)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千屏’展播(映)”活动。在前期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基础上,从12月初至12月底,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全区各街道各单位充分运用公交移动屏、户外电子显示屏等,集中展播(映)宪法主题优秀微视频作品。省司法厅将通过“法润江苏普法平台”和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微博、微信,分批将40部优秀微视频作品上传发布,请各街道各单位自行下载使用。
(三)开展媒体公益宪法宣传主题活动。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单位普法网站、门户网站普法栏目以及网络普法联盟等在线法治宣传阵地的优势,加强宪法宣传,同时协调督促各类媒体落实《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宪法主题访谈、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宪法学习宣传工作质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四)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全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和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举行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参加旁听法院庭审,开展直观生动的宪法法律教育。
(五)开展“重点对象集中学习宪法”活动。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期间,突出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个“关键时期”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在国家工作人员层面:全面落实中组部、中宣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省、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宣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精神。各单位要组织乡科级以上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在青少年层面:全区中小学校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法治副校长讲宪法课;12月4日,全区中小学校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国旗下讲宪法”活动,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培育校园宪法文化,把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成年礼等仪式,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宪法知识竞赛、宪法知识演讲、书写宪法板报、召开宪法主题班会等实践活动,多种渠道传播宪法精神。
(六)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印发的《宪法进万家活动方案》,围绕基层群众需要,在村(社区)开展免费赠送宪法文本活动。引导村(社区)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安排一次宪法学习专题党课;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入村(社区)开展一次宪法宣讲;在每个村(社区)设立宪法宣传教育阵地,成为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的窗口;通过地方传统曲艺节目、版画、剪纸作品等,深入浅出地宣传好、解读好宪法和宪法修正案,推动宪法宣传走进基层、走进群众。
(七)积极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网上闯关竞赛”活动。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期间,省司法厅通过“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平台部署开展“全省宪法知识网上闯关竞赛”活动。建立“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宪法知识闯关竞赛”试题库,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修订宪法;制作宪法知识闯关竞赛网上专栏,设计主题海报、微信页面、二维码等电子素材,明确参赛规则;12月4日当天,开辟竞赛通道,实行抽奖激励,定期通报参赛人数,各街道各单位及时关注并积极参与,具体参赛说明见附件2。各街道各单位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线上线下广泛开展“宪法日知多少”全民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在移动平台搭建一个学习宪法、掌握宪法、运用宪法的平台,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向网络延伸,不断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方向。在宪法学习宣传中要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引导和管理,决不能为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决不能给宣传错误思想的人提供讲台。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领导职责,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内容,将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要认真梳理“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发现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落实;要认真制定细化活动方案,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组织实施“自选动作”,打造特色亮点,努力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中再有新创意、再创新品牌、再出新经验。
(三)落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执法、司法机关要把宪法学习宣传列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四)注重宣传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花拳绣腿,不做表面文章,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宪法宣传实效。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用生动的案事例、鲜活的语言宣讲宪法。更加注重分众化、互动式传播,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把宏大叙事和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讲准、讲透、讲活,使文本上的宪法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各街道各单位请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至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晓莹,联系电话:82315614,邮箱:lyqsfj000@163.com。
附件:1、“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公益短信。
2、“宪法知多少”微信闯关竞赛说明 。
中共连云区委宣传部 连云区法制宣传教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区司法局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1
“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公益短信
一、宣传标语
1、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
2、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3、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4、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
5、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6、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7、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8、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9、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10、弘扬宪法精神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二、公益短信
1、值第五个“12·4”国家宪法日和全国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之际,我们向全省公民倡议: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热烈庆祝第五个“12·4”国家宪法日和全国首个“宪法宣传周”,深入推进新时代法治连云港建设,为港城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附件2
“宪法知多少”微信闯关竞赛说明
一、登录方式
关注“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通过点击公众号底部最左侧菜单“闯关竞赛”,登入小程序后进入欢迎页。欢迎页会提醒用户对小程序进行微信权限授权,授权完成后页面跳转至个人信息填写页面。若用户已填写个人信息则直接跳过进入主界面。
个人信息包括:电话、年龄、职业、地区,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成后方可进入答题主界面。
点击主界面中的“开始闯关”——“第一关”即开始答题。
二、竞赛规则
1、答题为闯关模式,设置关卡30关,每关5道题,每题二至四个选项,每关至少答对两题以上才可过关(百分之四十以上正确率即可过关),并可重复闯关。
2、每题答题时间限制为30秒,超过时长未选择则视为答错。若选择项满足答案正确数量(单选1个答案,多选按题目设置2-4个答案,判断1个答案)即立即跳转下一题。若用户完成30关则提示:【您已完成所有题目闯关,请查看本期抽奖结果,祝您中奖】。当用户进入答题闯关时,系统自动判断是否完成所有关卡,并且星星数量已经到达3*30=90个,如果满足这个条件直接提示,否则可以让用户对没有达到3颗星的关卡重复闯关。
3、排行规则。按闯关答题总星星数正序和等级倒序计算排名(即过关正确数量和答题次数作为排名规则),每答对一道题增加十点等级经验值,若闯关未通过重复答题依然记录经验值。因此答题次数越多则等级越高,相同星星数量下答题次数多视为弱者排名下降,反之排名提高。
4、省司法厅、省法宣办每周举行一次抽奖,每次从积分排名靠前的用户中抽取特等奖2名,每人奖励话费1000元;优秀奖10名,每人奖励话费500元;幸运奖30名,每人奖励话费100元。抽奖结果通过法润江苏普法平台、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号发布。
三、功能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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