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文件> 连云区司法局文件
索 引 号 01425830-1/2018-0002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8-09-21
标 题 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
文 号 连区司〔2018〕3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司法局及区扫黑办相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如下意见:
时 效 有效

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

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司法局及区扫黑办相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在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统一思想认识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全司法行政机关严守安全底线,加强对有涉黑涉背景的社区服刑员的教育矫治和刑释人员的教育管控,加大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力度,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但也要清醒看到,当前黑恶犯罪仍处于活跃期、多发期,成为影响社会秩序的突出问题,必须坚决予以扫除。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打贏扫黑除恶攻坚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连云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全力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涉黑涉恶刑释人员衔接工作

1、全力做好涉黑涉恶刑释人员衔接工作。对监狱系统提供的涉黑涉恶罪犯刑满释放,可能存在“释放难”以及可能出现刑释出监时社会闲杂人员来监聚集闹事等情况,及时向区、市司法局报告,同时依托互帮共建平台,加强与监狱系统沟通联系,提前做好预案,落实管控衔接措施,确保做好涉黑涉恶刑释人员衔接工作。

(二)扎实做好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管理

2、指导律师依法开展辩护代理。引导律师充分认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重要性、敏感性,尽职尽责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等工作,协助司法机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办理质量,要教育律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不得违规会见、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不得煽动、教唆和组织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司法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静坐、举牌、打横幅喊口号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不公开审理案件的信息、材料,或者本人、其他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获悉的有关案件重要信息、证据材料,确保依法依规办案。要教育引导律师在执业权利受到阻碍或者侵害时,通过律师协会维权中心等正当渠道进行维杈,绝不能通过网络炒作,煽动、教唆当事人等用不正当手段恶意维权。

3、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要督促律师事务所健全工作制度,把好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第一道关。律师事务所要加强接案管理建立本所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接案审查和请求报告制度,在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委托前,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审查;决定接受委托的,在5日内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报告备案,并指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能够严格遵守执行纪律和要求、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律师具体承办。要严格管理律师事务所公章、委托代理协议等法律文书,防止本所律师私自接受委托。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的档案管理,防止出现失密泄密和不当传播等情况。

4、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围绕《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犯罪集团、涉黑涉恐犯罪构成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刑事司法政策开展培训,同时对扫黑除恶过程中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典型案例指引作用,切实提升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代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5、切实加强指导监督。要把指导监督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建立健全跨部门指导监督协调机制,加强办案监督和风险管理。要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律师违规披露炒作案情、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违反法庭纪律等行为,收到当事人投诉、相关办案机关司法建议的,要第时间立案、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处罚。

(三)加大重点人群帮教管控力度

6、强化社区服刑人员中有涉黑涉恶犯罪背景人员的管控。要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宣讲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力度,教育引导掌握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社区服刑人员主动检举揭发。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背景社区服刑人员的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人员加大管控力度,一旦发现异常行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治安处罚、撤销缓刑假释、提请收监等措施,确保管控秩序安全稳定。

7、强化有黑恶犯罪前科刑释人员的管控。要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的联动,严密有黑恶犯罪前科刑释人管控措施,严防此类人员漏管失控,重操旧业深入实施“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安置帮教改革,加大对涉黑涉恶人员的亲情感化、社会帮教活动,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

(四)更大力度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8、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结合“七五”普法,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重要普法内容,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着力在广大农村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实际成效,让群众充分了解党委政府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立场和决心,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

9、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要依托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通过培树“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帮助村(社区)修订村规民约等多种手段,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群众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

10、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要统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全面参与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分布广的优势,深化网格化纠纷排查调处模式,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被黑恶势力插手利用;一旦发现有涉黑涉恶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努力消除和减少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

1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区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基层工作科、宣传教育科、法律援助管理科、社区矫正科等部门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社区矫正科。

    12、完善工作制度。要建立协同机制,建立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要建立专项情况通报制度,局机关相关责任部门要定期做好情况通报,并向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定期报告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报办公室备案。要建立严肃查处机制,一旦发现内部有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的,要深挖彻查、严肃处理。

 13、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严肃工作纪律,提高保密意识,因工作不当,导致泄密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加大奖惩力度,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绩突出的地区、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的,予以通报批评,发生重大恶劣影响事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连云港市连云区司法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