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30-1/2018-00019 | 分 类 | 其他 /决议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8-09-03 |
标 题 | 连云区司法局矛盾纠纷调解提升工作方案 | ||
文 号 | 连区司〔2018〕2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总目标,切实提升全民法治观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特制定连云区司法局矛盾纠纷调解提升工作方案。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区司法局矛盾纠纷调解提升工作方案
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连云公证处:
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总目标,切实提升全民法治观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特制定连云区司法局矛盾纠纷调解提升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整合维稳力量为基础,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动力,以健全调解制度为保障,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矛盾纠纷及时调解率由省上半年抽样调查的50%提升到80%,纠纷解决率由82%提升到92%。
二、工作安排
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要求,坚持以实战为引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一)准备动员阶段:至9月上旬
各司法所要按照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百日会战”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活动的前期宣传、准备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措施,对专项活动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明确专项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
组织实施阶段:9月中旬-11月中旬
要将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结合起来,完善街道一级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拉网式、抄底式排查的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认真分类梳理,及时有效化解。建立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度,加强公调诉调访调对接工作,形成联调联动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重点攻坚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底
集中力量对涉及人数多、调解难度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攻坚。充分依托人民调解信息系统运用大数据开展分析研判,掌握矛盾纠纷发展态势,发布矛盾纠纷预警信息,为党委政府决策及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司法所要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集中组织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死角的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一要坚持全面排查。动员和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深入到责任网格片区内的街巷、村组、楼幢、社区、企业等进行拉网式、抄底式排查摸底,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和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要突出重点排查。要深入到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治安复杂的村居、街巷和以地域、民族、宗教、职业为标志的人群聚居区等以及矛盾纠纷多发、困难人群多、工作难度大的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努力做到村不漏组、街不漏巷、组(巷)不漏户。要突出排查征地拆迁、老旧小区出新改造、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环境污染、医患、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和邻里、消费等纠纷。三要加大排查密度。从现在开始到十二月底,街道每周至少要组织排查一次,并实行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对短时间内难以化解的涉法、涉诉、缠访、缠诉问题,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加以解决,避免出现严重后果。
(二)强化对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突出积案清理和重大疑难纠纷的化解,对以往工作中遗留下来和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要进行认真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积压时间、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登记建档。对一般矛盾纠纷,要及时介入、及时调解;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明确责任单位,组织力量集中化解,必要时领导要亲自参与调解;对积案纠纷,要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攻坚,确保矛盾不堆积、纠纷不激化;对有赴省进京访、群访集访、重复访可能的矛盾纠纷,一律实行领导包案,逐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形成合力,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三)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区、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街道、村(社区)两级平台整合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资源,提供法律咨询、修订村规民约、为村务管理和经营提供法律意见等日常法律事务。全面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定下发《连云区司法局一村(社区)一顾问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建设,推动“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进村入居,创建智能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区局建立“法律顾问之家”群,全区44个村(社区)建立“法润民生群”,及时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发布法律资讯。公证工作进一步深入基层,提升公证服务标准化水平,结合省厅关于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的要求,优化服务模式,通过减少公证证明材料、采取预约办证、上门办证、延时办证等举措,做到群众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对没有能力提供公证所需材料的,公证员主动协助其搜集。通过开展“公证进社区”、“公证助残月”、“公证敬老月”等活动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家门口的公证服务,解决了基层群众对公证的需求。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对低保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四)健全法治宣传服务体系,提升普法质态。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实施“一街一品”法治文化工程,积极协调区各单位、街道、村(社区)共同出资打造法治文化阵地,不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继续确保全省第一。二是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各部门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效运行。出台《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文件并下发各成员单位,创新普法形式。三是组织开展“美好生活 法律相伴”专项活动。组织司法所开展“法治宣讲进街道”活动,将法治教育嵌入群众的“衣、食、住、行、娱、乐、游”等生活环节,为公民量身制作法律意见参考等“私人订制式法治宣传套餐”。开展“法治惠民”大走访活动,进村入户开展走访调查,为受访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区局成立“百日会战”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工作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司法所要根据本地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研究确定排查重点区域和调解纠纷重点类型,真正做到什么矛盾纠纷突出,就解决什么矛盾纠纷。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以实战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或引起有影响事件的,要进行问责处理。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司法所要将专项活动精神和方案下发至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打铁还需自身硬”大练兵活动,在组织开展“百日会战”专项活动中,引领广大调解员苦练内功,提升素质,以开展“大比武”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三)积极汇报,争取支持。各司法所要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全局工作谋划和推进专项活动的开展,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活动方案、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工作中的问题难题,要及时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百日会战”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