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30-1/2017-00031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7-06-26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司〔2017〕3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党的十九大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为切实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决定于2017年6月20至9月2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印发《连云区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请各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区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
党的十九大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为切实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决定于2017年6月20至9月2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印发《连云区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请各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连云区司法局
2017年6月26日
连云区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活动方案
按照《省司法厅维护十九大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部署要求,自2017年6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区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以解决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为重点,通过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场所设施安全水平,实现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目标。
二、任务及方法步骤
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隐患原因不查明不放过、整改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管控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
制定排查整治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召开动员会,对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二)隐患排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认真对照社区矫正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从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制度执行、教育管理服务场所设施安全等方面排查问题隐患。一是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排摸。重点就寻衅滋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罪犯;“四涉”人员;“三无”人员;“涉暴恐”人员;不认罪服判、对抗管教及家庭邻里、债权债务矛盾纠纷突出人员;涉访涉诉、自杀风险、重新犯罪危险、脱管脱逃危险、心(生)理疾病(精神病、艾滋病、酒精依赖、药物依赖)、受到警告以上处罚人员以及存在定位越界、关机停机、人机分离、凌晨上网住宿等情况人员进行排查。二是加强对相关制度不落实隐患的检查。对社区矫正衔接、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中主体不落实、程序不规范、责任不明确的事项进行重点排查。三是开展对各类服务管理设施场所隐患检查。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理教育服务中心、自建自管的各类基地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杜绝资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隐患。
(三)问题隐患整改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
要及时督促修订问题隐患清单,督促落实管控整改措施。要切实落实问题隐患整治责任,明确整治时间、方法、目标、责任人。各司法所的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清单要在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公布,挂牌督促、考核、销号。
三、工作要求
各司法所要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排查整治活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治活动。区司法局加强对排查整治活动的工作指导督导,促进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排查整治活动期间,区司法局对各司法所排查整治工作的检查不少于3次。建立通报制度,对排查整治活动组织开展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司法所,予以通报问责,并将排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相应纳入年度社区矫正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