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30-1/2017-00028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7-05-31 |
标 题 | 区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专项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司〔2017〕2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更加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专项活动. | ||
时 效 | 有效 |
区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司法所: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更加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专项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突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这一重点,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全力化解重大疑难纠纷。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坚决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坚决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不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引发矛盾激化事件、群体性事件、非法滋事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要求,坚持以实战为引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一)准备动员阶段:至 6月上旬
各司法所要按照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百日会战”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活动的前期宣传、准备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措施,对专项活动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明确专项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中旬-9月底
要将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结合起来,完善乡镇一级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拉网式、抄底式排查的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认真分类梳理,及时有效化解。区将建立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度,加强公调诉调访调对接工作,形成联调联动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重点攻坚阶段:10月至十九大结束
集中力量对涉及人数多、调解难度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攻坚。充分依托人民调解信息系统运用大数据开展分析研判,掌握矛盾纠纷发展态势,发布矛盾纠纷预警信息,为党委政府决策及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司法所要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集中组织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死角的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一要坚持全面排查。动员和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深入到责任网格片区内的街巷、村组、楼幢、社区、企业等进行拉网式、抄底式排查摸底,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和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要突出重点排查。要深入到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治安复杂的村居、街巷和以地域、民族、宗教、职业为标志的人群聚居区等以及矛盾纠纷多发、困难人群多、工作难度大的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努力做到村不漏组、街不漏巷、组(巷)不漏户。要突出排查征地拆迁、老旧小区出新改造、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环境污染、医患、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和邻里、消费等纠纷。三要加大排查密度。从现在开始到十九大召开期间,乡镇、街道每周至少要组织排查一次,并实行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对短时间内难以化解的涉法、涉诉、缠访、缠诉问题,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加以解决,避免出现严重后果。
(二)强化对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突出积案清理和重大疑难纠纷的化解,对以往工作中遗留下来和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要进行认真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积压时间、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登记建档。对一般矛盾纠纷,要及时介入、及时调解;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明确责任单位,组织力量集中化解,必要时领导要亲自参与调解;对积案纠纷,要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攻坚,确保矛盾不堆积、纠纷不激化;对有赴省进京访、群访集访、重复访可能的矛盾纠纷,一律实行领导包案,逐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形成合力,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三)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要按照“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要求,继续抓好我区关于公调、诉调、检调、访调以及交通事故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等文件精神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密切配合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体系。要充分发挥调处中心在整合调解资源中的平台作用和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龙头作用,尤其要体现直接调处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的功能,扩大调处中心的社会影响。加大对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努力提升专业人民调解工作的品牌影响力。
(四)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各司法所要认真执行信息通报制度,专项活动期间,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要求,村(社区)调委会要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每天向乡镇(街道)司法所报告,乡镇(街道)司法所每天向县(区)司法局报告。对在排查调处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导致突发事件或可能激化为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涉及人数较多、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的矛盾纠纷,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要按程序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重要情况要直报区局。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区局成立“百日会战”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工作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司法所要根据本地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研究确定排查重点区域和调解纠纷重点类型,真正做到什么矛盾纠纷突出,就解决什么矛盾纠纷。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以实战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或引起有影响事件的,要进行问责处理。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司法所要将专项活动精神和方案下发至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打铁还需自身硬”大练兵活动,在组织开展“百日会战”专项活动中,引领广大调解员苦练内功,提升素质,以开展“大比武”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三)积极汇报,争取支持。各司法所要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全局工作谋划和推进专项活动的开展,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活动方案、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工作中的问题难题,要及时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百日会战”活动取得实效。
连云港市连云区司法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