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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0-1/2017-00024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7-05-03
标 题 区司法局关于印发《连云区司法局推进<江苏省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司〔2017〕2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区司法局关于印发《连云区司法局推进<江苏省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连云公证处:

根据省、市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部署,现将《连云区司法局推进<江苏省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落实贯彻

 

 

连云港市连云区司法局

2017年53

 

 

连云区司法局推进江苏省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要求,贯彻实施《江苏省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提升司法行政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市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实施标准化战略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总目标,坚持融合创新、服务发展,聚焦重点、全面覆盖,强化应用、注重质效,分类实施、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从2017年开始,通过实施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重点突破年全面推进年整体提升年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标准研制细化、试点示范、全面应用,依托标准化规范执法执业、提升队伍素质、树立工作品牌,推动整体工作提档升级,到2019年,全司法行政核心业务基本实现标准覆盖,全面提升执法、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巿司法行政系统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和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司法行政系统要围绕落实司法行政聚焦富民15项举措、办好法治惠民实事、四个全覆盖提档升级示范性项目创建等年度重点工作,在参与全省统一实施的标准项目研制的同时,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工作亮点特色,组织力量细化和研制相关标准。

(一)推进矛盾纠纷排査调处领域标准化建设。重点做好矛盾纠纷预警预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医患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职业准入条件等标准建设工作。

(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重点做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与派出所、基层法律服务、律师事务四所共建,法律服务机构品牌创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产品研发,法律服务案件质量标准,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平台等标准建设工作。

(三)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领域标准化建设。重点做好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社区服刑人员管控、矫治、修复,安置帮教人员衔接、安置救助、跟踪帮扶,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协会,后续照管等标准建设工作。

(四)推进法治宣传标准化建设。重点做好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重点人员普法,法治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社会普法工作等标准建设工作。

(五)推进司法行政执法管理领域标准化建设。重点做好综合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法律服务行业年度检查考核、行政投诉处理、信访处理等标准建设工作。

(六)推进司法行政保障领域标准化建设。重点做好职责、岗位设置、队伍能力建设、装备配备保障、经费管理使用、基础数据管理、区一体化、实战化勤务、司法所建设与管理等标准建设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任务阶段(20174-2017年5月)。研究部署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具体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7年6-2017年12月)。重点推动四个全覆盖和执法管理领域基础类标准的贯彻实施。围绕省厅执法管理、法治宣传、行业服务、站点建设、司法行政保障等5大类标准化项目,结合自身工作特色,确定局机关、司法所等试点单位,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研制细化一批符合我巿工作实际的具体标准。

(三)全面应用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全面组织实施标准,基本完成各领域基础类标准的推广应用,以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水平。加强机关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标准体系运转正常。完善创新激励、监督服务等保障机制,形成导向明确、构架科学、运转高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月-2019年I2月)。全面总结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一批符合标准化要求的执法管理服务案例,建成一批标准化运作的司法行政工作站点,打造一批运用服务标准的司法行政工作品牌,固定改革创新成果,扩大我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是省厅部署的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对于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抓好抓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局成立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 导与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标准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区局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或工作措施, 明确和落实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责任。加强标准化工作保障,争取政策和落实经费,确保标准化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查指导,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按季度、年度及时向局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实施情况。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局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本部门标准化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局推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互 助、优势互补,形成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整体合力。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司法行政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平台,广泛宣传普及标准化知识,大力宣传运用服务标准的司法行政工作品牌,营造了解标准、重视标准、应用标准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