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文件> 连云区司法局文件
索 引 号 0142583051/2023-00003 分 类 其他/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2-02
标 题 关于开展“法润江苏 法护长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省司法厅决定开展“法润江苏 法护长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时 效 有效

关于开展“法润江苏 法护长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发现,部分基层干部对《长江保护法》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不多。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省司法厅决定开展“法润江苏 法护长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我区活动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长江保护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以及规划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等重点内容宣传,大力提升《长江保护法》以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在法治轨道上共同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各项工作,努力使法治成为连云区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

二、重点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非法采砂、违法排污整治等重点内容,制作《长江保护法》以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单行本、法治文化产品,发放到国家机关、城乡社区、辖区企业、广大市民,在辖区内车站、码头、船舶、公园、广场、景区、社区等重点区域,运用广告牌、LED显示屏、楼宇电视、小型提示牌、宣传栏、墙报板报,以及普法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客户端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多渠道多路径集中宣传《长江保护法》以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使全社会知道、了解《长江保护法》以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营造全区学习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以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推动全社会环境资源保护法治理念不断增强。

(二)组织专题培训。各单位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江保护法》以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广大党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和立法宗旨,熟悉其主要内容,掌握其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治观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长江保护法》的贯彻执行奠定坚实基础。对村(社区)“两委”干部普遍组织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

(三)开展推动普及。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对《长江保护法》以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所涉及的执法单位,进一步明确本单位的普法内容;围绕《长江保护法》以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同时,把《长江保护法》以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穿到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和旁听庭审活动;组建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团,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法律帮扶”,提供环保风险防控建议;通过法治教育、法治第二课堂、道德讲堂等有效途径开展对象分众化、内容通俗化、形式多样化的宣讲活动。

三、实施步骤

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自2月1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日至2月10日)。下发活动通知,全面动员部署。各单位扎实做好部署工作,将活动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推进举措宣传动员至辖区内每个企业、村(社区)。连云生态环境局、资源分局、农业农村局研发制作至少1部土地、规划、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相关动漫微视频,区法院、连云生态环境局、资源分局、农业农村局各收集整理至少1个土地、规划、生态环保“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法治文化产品、典型案例请于2月10日前报区法宣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1日至3月10日)。区相关单位利用“法润江苏”普法平台专栏发布的《长江保护法》以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法律法规释义、微课、微视频、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源,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多层面、多维度宣传、培训。请连云生态环境局、资源分局、农业农村局将活动开展总结、活动统计表(表格附后)及台账资料于3月1日前报至区法宣办,届时将组织土地、规划、生态环保普法责任制落实专项履职评议。

(三)评估总结阶段(3月11日至3月15日)。省司法厅组织明查暗访,重点掌握各地的活动效果,并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法润江苏 法护长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普法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避免群众和社会误解,防止产生舆情或负面影响。

(二)落实工作责任。区法宣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推动各责任主体对照普法责任清单,既要主动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又要有针对性地深入推进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面依法履行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要认真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组织动员各类媒体广泛有效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形成覆盖广泛、立体传播、整体联动的普法声势和格局。

(三)加强工作指导。各单位要加强统筹策划、组织协调、整合资源、推动落实,形成宣传合力。要把这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扎实开展活动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