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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0-1/2020-00014 分 类 其他/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7-07
标 题 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专项活动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司〔2020〕2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专项活动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人民调解法》颁布10周年、《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颁布5周年宣传工作,根据《市司法局、市人民调解协会关于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专项活动的通知》,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专项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7日8月31日

宣传重点

1.宣传“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

2.宣传党委政府关心重视人民调解工作的突出做法和实际成效

3.宣传人民调解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4.宣传人民调解参与重大事件善后处理公益法律服务的经验做法

5.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中作用发挥明显、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

三、主要措施

1.组织一次人民调解开放日活动。组织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调解员走进区非诉服务中心,了解人民调解工作。(活动时间:8月1日—8月15日;责任部门:基层科)

2.开展一次人民调解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各司法所组织和发动人民调解员,至少开展一次“一法一条例”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居、进家庭宣教活动。(时间:7月7日—7月31日;责任部门:各司法所)

3.总结一批人民调解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的特色亮点。主要是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实现“事务在网格中办理、矛盾在网格中化解”,达到“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街道、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的调解目标。各司法所上报1篇创新应用“网格+调解”的有效做法经验总结。(时间:7月7日—8月15日;责任部门:各司法所)

4.挖掘一批助力复工复产和重大安全防范的调解典型案例。主要是疫情防控和疫情常态化期间,通过创新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非诉服务平台,开展涉疫矛盾纠纷化解“百日会战”、“排风险、建清单、除隐患、保稳定”专项行动等,调处化解涉企纠纷的典型案例。各司法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司法局将组织评选表彰“十佳”典型案例。(时间:7月7日—8月15日;责任部门:基层科、各司法所)

5.编印一批与民法典相配套的矛盾调处应知必会学习资料。区司法局组织专题研讨会,邀请法律专家、人民调解员对《民法典》开展梳理解读,梳理出与民法典相配套的矛盾调处应知必会知识20条(时间:7月7日—8月15日;责任部门:基层科)

6.培树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按照省厅和省妇联《关于推进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建设的通知》中明确的建设标准,积极推动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建设,扩大社会影响力。(时间:7月7日—8月31日;责任部门:基层科)

7.评选一批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和个人。开展争创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江苏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连云港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先进人民调解员活动,并适时评选、推荐一批全国、全省、全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时间7月1日—8月31日;责任部门:基层科、各司法所)

8.创作一批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法治文化作品。主要是通过创作文学作品、摄影、原创音乐MV、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形式,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特点、成效。各司法至少推荐一部作品。(时间7月7日—8月31日;责任部门:基层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各司法所)

9.开展一次“一法一条例”宣传纳凉晚会。动员组织社会力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纳凉晚会形式,宣教“一法一条例”,引导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时间7月7日—8月31日;责任部门:基层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各司法所)

10.收集一批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标语。主要是结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充分发挥广大司法行政部门、调解组织和基层调解员的集体智慧,以简明的语言表述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时代特征。各司法至少推荐3条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标语,区司法局择优推荐到市局。(时间7月7日—8月15日;责任部门:基层科、各司法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司法所要认真履行人民调解指导管理部门的普法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精心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要高度重视、主动融入、积极配合,有序推进“一法一条例”宣传专项活动。

(二)加强统筹协调。司法所要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注重运用社会力量,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结合起来,既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标语口号,更要注重运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型传播手段,不断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三)加强审查把关。司法所对拟宣传的特色亮点、创新做法、先进典型等内容,要严把质量关,确保宣传效果,同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活动结束后,司法局将组织编印“一法一条例”宣传专项活动工作手册,集中展示宣传专项活动优秀成果。各司法要及时将“十个一”具体工作完成情况上报局,局适时组织评审,择优在全推广,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