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3051/2023-00032 | 分 类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10-25 |
标 题 | 连云区司法局2023年行政复议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2023年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围绕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专项行动部署,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特结合实际提出如下举措。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区司法局2023年行政复议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2023年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围绕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专项行动部署,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特结合实际提出如下举措。
1.设立行政复议涉企基层服务点。推动行政复议向基层进一步延伸,在全区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的基础上,在工商联、商会和民营企业比较集中的开发园区等设立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和制度优势,回应行政复议咨询,反映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开通涉企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建立健全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接收登记、立案审查等制度,按照“应收尽收、容缺受理”的原则依法及时审查和受理。完善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行“简案快审、类案专审、繁案精审”,大力提升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
3.提升涉企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对涉及民营企业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争议的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应采取精细审理模式,由3名行政复议人员承办,并召开听证会审理,同时注重发挥专家论证会和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充分听取专家和委员意见。
4.提升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效能。注重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积极落实《江苏省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按照“应调尽调、合法自愿”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对行政复议渠道吸纳的涉企行政争议开展调解,积极处理涉企行政争议背后的实质诉求。
5.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坚持能动复议,推动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向案前、案后延伸。会同工商联开展行政复议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涉企复议案件的审查力度,做好对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及时纠正影响公平准入、妨碍平等竞争的违法行政行为及红头文件。积极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约谈通报等手段,从源头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6.强化涉企复议案件监督指导。依法严格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监督案件,加大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长期中止、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案件的监督力度,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确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或已超过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但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主动引导申请人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诉求。
7.加强涉企复议典型案例宣传。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平台,推动涉企行政复议宣传常态化。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讲好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故事。
8.开展涉企复议案件回访行动。梳理2022年以来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调解案件,对所涉申请企业开展回访调研,重点考察企业在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被纠错后恢复经营情况、调解工作有无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履行情况进行核查,督促整改落实,确保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率达到100%。
9.强化涉企复议案件专项督办。对本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的企业不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且行政行为可能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严重且不可逆后果的、可能影响地区金融市场和社会大局稳定等涉企案件开展梳理自查、问题整治,并依法依规督办。
10.加强优化营商环境走访调研。围绕企业法治需求和影响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开门纳谏,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采用书面或网络征求意见、登门拜访、集体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民营企业、相关行政机关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行政复议服务需求、质量提升以及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