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39-5/2018-00012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云山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8-07-05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云办发〔2018〕4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委农组〔2018〕5号)精神,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委农组〔2018〕5号)精神,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云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5日
云山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通过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清查核实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建立台账,健全制度,防止流失,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坚持四个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清产核资工作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开展工作。切实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群众参与、民主公开。清产核资在清查核实过程中要组织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全程参与,清查核实结果要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彻底。无论村级、村属公司(有资产的),无论资金、资产、资源还是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无论是账内账外,还是村(社)内村(社)外,都要彻底清核。
(四)坚持分类指导、统筹考虑。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可以利用原有清产核资成果,切实做好复核确认、查漏补缺,清产核资要与土地、林地等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衔接,不搞重复劳动。
二、清产核资范围和内容
清产核资工作范围是:属于村(社区)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村(社区)主体账反映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突出抓好账外资产和各类经济合同的清理。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包括全资持有、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其资产要进行清产核资,并登记入账。清产核资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清产核资工作内容是:
(一)清查核实资产;
(二)界定资产权属;
(三)建好资产台账;
(四)健全管理制度;
(五)建设监管平台。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7月10日前)
1.建好机构。街道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挂帅、村委会主任具体负责,成员应吸收村务监督机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
2.制定方案。街道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明确目标任务、清查内容、清查方法、时间进度及人员分工等,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组织培训。对村(社区)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清产核资工作的要求、目标任务,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统计口径等。
(二)实施阶段(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1、清查核实。查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理清债权债务,核准登记账外资产,梳理经济合同协议,认真填写清查情况登记表,积极整改清查所发现的问题。
2、公开公示。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完善手续后,将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和报告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初审通过后及时公示。
3、确认结果。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及清查核实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确认清查核实成果,形成清产核资工作决议。
4、调整账目。要按照有关会计制度及清产核资方案的规定要求,根据清产核资结果及时调整账目,确保账实相符。
5、报表报送。认真做好清产核资有关报表填报工作,做到账表相符,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报表报送。
清产核资具体顺序为:1.货币资金: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2.固定资产:分房屋、建筑物等;3.农业资产: 主要指畜牧业、林业;4.无形资产;5.在建工程;6.库存物资;7.对外投资:主要是指短期投资、长期投资;8.债权:主要指应收承包租赁款、预付款、单位或个人借(欠)款、其他应收款等;9.债务:主要指长、短期借款、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10.内部往来;11.资源性资产:主要指集体土地、林地、园地、水面、滩涂、经济合同等。
各村(社区)也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调整顺序,原则是做到清查全面,不留死角。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总结,上报清产核资成果,认真做好集体资产台账登记工作。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健全清产核资档案,认真收集、分类整理相关原始材料和新形成的资料,长期保存,规范归档管理。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会计核算(农经)中心负责业务指导,纪检监察、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村(社区)作为直接责任主体,要强化履职意识、为民意识,把清产核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全力支持清产核资小组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清产核资的目标任务、质量要求、时间节点,把握时间进度,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
(三)强化过程监督。对清产核资组织不力,未按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或走过场的,以及不如实填报报表、虚报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