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5839-5/2018-00008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云山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8-05-10
标 题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云办发[2018]2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社)、各驻街有关单位:为确保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云山街道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实施方案》引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各驻街有关单位:

为确保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云山街道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实施方案》引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10日

 

云山街道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乡镇实施方案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云山街道在加快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中,十分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乡风文明型、生活富裕型城镇,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人文健康的协调发展。2017年,云山街道将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现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工作,全面提升机关、村居、学校、企业、社区、家庭等每个社会单元的生态文明意识,形成符合生态文明道德规范的生产、生活习惯和行为,使生态文明的观念深入人心,实现人于自然和谐相处,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文明成度和居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着力把我街建设成为科学发展之街、生态经济之街,文明富裕之街。努力建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

二、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绿色、生态、和谐、文明”四大发展主题,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增强生态意识,走生态文明之路,努力把云山街道打造成具有生态文明特色的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

三、创建指标

(一)基本条件

1、机构健全: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成立以街道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云山街道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工作领导小组。街道设置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了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生态文明创建资金纳入街道预算,创建各项经费得到保障。

2. 生产发展。区域空间开发和产业布局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辖区内的资源开发符合生态文明要求。产业结构合理,主导产业明晰。严守生态红线和耕地红线,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林地无滥砍、滥伐现象。有机农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成效显著。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总量控制要求。工业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妥当处置。

3. 生态良好。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辖区内水体(包括近岸海域)、大气、噪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并持续改善。未划定环境质量功能区的,满足省相关标准的要求,无黑臭水体等严重污染现象。近三年内无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环境投诉案件得到有效处理。镇容镇貌整洁有序。属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所在县域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中生态环境质量不变差。

4. 生活富裕。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增加。喝干净水、走平坦路,用水、用电、用气、通信等生活服务设施齐全,住宅美观舒适、节能环保。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全覆盖。

5. 乡风文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深入人心。邻里和睦,勤俭节约,反对迷信,社会治安良好,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历史文化名镇(村)、古街区、古建筑、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乡镇政务公开、管理民主。

(二)生产发展指标

1、主要农产品有机、绿色、无公害农立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60%。

2、农业浇灌水有效利用系数≥0.6。

3、农用农用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千克/公顷<220。

4、农药施用强度折纯,千克/公顷<2.5。

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8%。

6、农膜回收率≥90%。

7、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综合利用率≥98%。

8、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通过审核比例100%

9、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三)生态良好指标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生活污水处理率≥80%

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

4、林木覆盖率≥22%

5、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人≥15。

6、居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90%

(四)生活富裕

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不低于所在县(市、区)平均值。

2、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比例≥60%。

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 。

(五)乡风文明

1、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居民户数比例≥70%。

2、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所占比例≥100%。

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

4、制定实施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村规民约的行政村比例100%。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
      生态文明示范乡镇的创建,是一项基础工程,是发展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载体,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实施阶段
      1、查找问题,明确重点。严格按照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建设标准,查找我街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针对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
      2、制定整改方案。根据查找出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及时开展整改活动,把创建工作与提高辖区科学发展水平,改善街道环境质量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做好整改提高,落实好各项整改方案,让环境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达到建设标准要求。
     (三)迎接考核阶段
      在完成整改后,对街道范围内各村、社区,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成绩突出、具有典型模范带动作用的进行表彰,达到以点带面,共同进步的局面,自检合格后,向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迎接全面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街道将成立由办事处主任张庆春同志任组长的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调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向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一定要结合各自情况,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按照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通过会议、广播、宣传栏等途径全面动员,广泛发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突出宣传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使群众自觉行动,积极投身到创建中去;要及时挖掘好典型、总结好经验,加强交流,在全街范围内营造一个良好的创建氛围,从而促进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强化管理,加大督查
    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综治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各村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扎实推进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街道将各村、社区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为保证创建工作的有序推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辖区内的环保工作进行全面跟踪督查,及时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反馈,确保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