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39-5/2018-00007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云山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8-04-10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云办发〔2018〕1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为认真做好2018年全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连云港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连云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地质灾害现状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做好2018年全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连云港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连云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一)地质灾害多发生于山地丘陵和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地区。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类型为主,规模小至中等,突发性强。
(二)地质灾害发生在时间分布上季节性特征明显,发生频率与强降雨、极端气候同步。特别是汛期和连续降雨期间,可能会引发大量的地质灾害。
二、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治地区。
我街道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为:沿山体周边,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为主。这些地区在汛前要重点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查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群测群防责任制,将监测、预防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重点防范期。根据我街道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特点,区域降雨特点、趋势和历年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发展情况分析,我街道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9月份。各村、社区要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在汛期前要对各种隐患及防范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监测,设立警示标志。遇到险情要及时组织危险区居民和财产转移,避免人员伤亡,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逐级建立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作为重要指标。要坚持科学防治、依法防治的方针,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及省市区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积极筹措资金,加大防治投入力度。各村、社区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防治经费重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与工程治理、搬迁避让、装备与管理能力建设。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各村、社区财政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情况将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核和申报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突出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在重点防范期内,组织人员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居民点、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要组织经常性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回检查,及时掌握隐患点发展变化情况,更新完善以村组、社区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网络。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要逐点落实监测责任主体和监测责任人员,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预报设备和工具。
(四)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完善本辖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逐点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方案,逐人逐户发放防灾责任卡或防灾明白卡。有条件的村、社区应针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特别是要开展以受威胁群众为对象的应急演练,让群众了解掌握预警信号和逃生路线,确保遇险时人员能有序快速撤离,提高受威胁群众的临灾避险能力。各村、社区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要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出现险情或灾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村、社区要认真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国土所备案。
(五)坚持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云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10日
附件:云山街道平山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永晋大酒店北侧)防灾预案
附件:
云山街道平山社区
地质灾害隐患点(永晋大酒店北侧)防灾预案
平山社区、相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云山街道平山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永晋大酒店北侧)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编制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云山街道平山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永晋大酒店北侧)应急预案编制主要依据为: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3、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
云山街道平山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永晋大酒店北侧)位于云山街道平山社区,属于山体崩塌、滑坡。受灾害威胁人员永晋大酒店住宅楼住户及体育场馆活动人员,隐患点处于不稳定状态。
三、指导思想
按照连云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中“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快速反应、紧急处置”的要求,以便于山体滑坡灾害发生或出现山体滑坡灾害征兆时能及时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共同对山体滑坡灾害进行防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云山街道办事处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由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云山街道办事处分管土地、安全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财经办、监察室、国土资源所、安监所、城镇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办、卫生院、供电所、派出所、平山社区等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城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城镇建设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0328685。平山社区联系电话:82311108。
(一)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连云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命令和决策,接受街道党工委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的各项指令;根据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行动;执行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街道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人武部负责调集部队和民兵赶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土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在灾害现场进行灾害的趋势跟踪,并会同经贸中心、安监所负责对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做出统计评估,为政府抗灾提供依据。
卫生院负责迅速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
财政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受灾群众安抚等善后工作。
街道办事处制定统一的预警信号,制定具体的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方案,并向区政府汇报。
五、应急处置
地质灾害工作的启动程序:地质灾害发生后,由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提议,街道办事处发布地质灾害临灾预报,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临灾应急反应
如果发现灾害可能发生,街道办事处发出统一制定的预警信号,在险情地段设立警示标志,设立监测点,安排专人负责观察,做好数据记录,同时将抢险救灾工作方案报区政府。
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救灾领导小组要与所在社区密切联络,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汇报,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救灾领导小组做好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国土所要加强监测,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灾情变化情况。
(二)地质灾害发生后应急反应
1、发生地质灾害后街道办事处负责全面指挥救灾等相关工作,并向区政府报告,同时成立救灾现场指挥部。
2、地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员及救灾物资,把国家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国土所要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查明灾害发生的形成条件、诱发因素;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应依据监测获得的前兆特征判断危险性程度、激发条件,采取针对性的应急防范措施,阻止灾害的再次发生。
4、民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受灾群众安抚等善后救助工作。组织急救队伍 ,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制定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