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39-5/2018-00003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云山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8-02-22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 ||
文 号 | 云办发[2018]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云山街道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为了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现将《云山街道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云山街道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了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现将《云山街道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22日
云山街道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为充分发挥云山街道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巩固全街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成果,切实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特制定云山街道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连区政办发〔2017〕50号)精神,联席会议由街道人社中心、综治办、安监所、工会、经发中心、司法、财政所、村镇建设、农技中心和云山街道派出所组成。街道办事处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街道人社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和其他成员单位各1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街道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共同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分析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重点难点,为街道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制定和组织实施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政策措施,研究建立保障企业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研究拟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了解掌握各部门的工作情况,通报交流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向街道汇报解决工资拖欠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定期向街道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街道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指示、要求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
(三)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题调研和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工作需要,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有关工作。同时,各部门和单位要指导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分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五)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区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区政府决定。
四、联席会议职责分工
街道人社中心负责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牵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解决工资拖欠的政策措施以及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的长效制度,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执法监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纠正和处理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承担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街道综治办负责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部门和街道,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街道经发中心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没有充足资金保障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街道村镇建设中心负责进一步完善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政策,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协同人社部门查处拖欠工资的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建立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继续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街道财政所负责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街道农技中心负责进一步完善规范农林水利建筑相关的政策,加强对农林水利项目的监管,协同人社部门查处拖欠工资的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严格执行相关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继续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督促相关建筑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街道安监所负责加强企业监管,配合人社等部门做好对企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将受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本市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街道工会负责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督促、帮助各类企业加强工会建设,逐步提高基层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指导企业组织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积极解决工资拖欠和预防产生新欠;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推动解决拖欠工资工作顺利实施,确保社会稳定。
云山街道派出所负责配合人社部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拖欠工资以及欠薪逃匿的违法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
街道司法所负责指导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附件:云山街道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 员名单
云山街道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刘环海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韩永梅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何守权 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金松培 街道安监所所长
张春雷 街道人大办公室主任、工会负责人
张名进 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徐寿元 街道司法所副所长
杜庆艳 街道财政所所长
王 菲 街道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程 超 街道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谭广西 云山派出所所长
沈晓丽 街道人社中心办事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