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5839-5/2017-00024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云山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7-07-10
标 题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各村、街道各有关单位:经研究,现将《云山街道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7月10日云山街道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地质灾害是自然生产和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2017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街道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山街道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10日

 

 

云山街道2017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是自然生产和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全街道地质灾害预测、重大隐患点预报以及进行防灾指导和抗灾救助工作,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及等级

本预案所称的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造成地质环境恶化,给国家、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和矿坑突水等。

地质灾害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四个等级。其中特大型为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灾害;大型为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灾害;中型为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灾害。

二、应急机构体系

成立云山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发生灾害后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街道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派出所、国土所、安监所、司法所、人武部、卫生院、民政办以及各村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国土所所长为办公室主任。

成立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分队,街道办事处主任任队长,分管主任任副队长,成员为街道办事处所有工作人员。

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为:接受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的各项指令;根据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实施救灾行动;执行街道党工委及街道办事处下达的其他任务。

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党政办负责上报受灾情况和接受、传达协调各方面指令、意见、方案。同时通知街道应急分队人员到达指定地点;人武部负责汇报区人武部调集部队和民兵赶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国土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在灾害现场进行灾害的趋势跟踪,并上报区经发局、住建局、安监局,负责对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死亡情况做出统计评估,为政府抗灾救灾提供依据;卫生院迅速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财政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应急资金和应急款的准备工作;街道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安抚等善后工作。

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并公告统一的预警信号,制定具体的人员撤离、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工作方案,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安排救灾物资的接收和发放工作。

三、组织落实

地质灾害工作的启动程序为:地质灾害发生后,由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提议,街道政府发布地质灾害临灾预报,并启动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如果发现灾害可能发生,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发出统一制定的预警信号,立即制定出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在险情地段设立警示牌,设立监测点,安排专人负责观察,做好数据记录,同时将抢险救灾工作方案报街道和上级有关部门。

街道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密切关注灾区,跟踪灾情发展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做好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国土所要加强监测,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灾情变化情况。由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立救灾现场指挥部,全面指挥救灾等相关工作。

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各村、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以预防为主,全面部署,服从指挥,保证重点,力争将各种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