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39-5/2020-00015 | 分 类 |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山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0-06-23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其他〔2020〕4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云山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云山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云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23日
云山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防汛抗旱工作,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指挥到位、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高度稳定,云山街道制定以下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苏省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街境内发生的洪涝干旱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
灾害包括:河库洪水、雨涝、风暴潮、山洪、干旱和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涵闸倒塌等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
三、编制目的及基本原则
(一)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抗旱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提高防汛抗旱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按行政区域实行包片管理,以各村(居)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街道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居)的应急处置工作。
3、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强化预防和应急处置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4、统筹兼顾,服从全局。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流域区域兼顾,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坚持第一时间响应,实行社会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上下联动。
四、基本情况
(一)区域情况:云山街道地处北云台山南麓,东与田湾核电站接壤,西连新港城大道,南与市开发区为邻,东西长12公里,下辖5个行政村、1个社区,总人口3.26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 1.2 万人,共有耕地面积1507.6亩,林地面积11579.8亩。
(二)水利工程:辖区有小(2)型李庄水库一座,排淡河和北排淡河区级河道两条,平山一组排洪沟、李庄中心沟等村级涧沟12条。
近几年,我街道着重抓了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五、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街道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张庆春同志任指挥,武装部部长赵洪强、分管领导刘帆、党工委宣传委员盛大波、云山派出所所长魏然、云山卫生院院长顾晓华同志担任副指挥,街道农技服务中心、生态环保服务中心、安监所、财政所、经贸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人社服务中心、城管中队、各村(居)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及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组织制定街道防汛抗旱工作的政策、规程、制度,启动、结束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组织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协调灾后处置。
(三)成员单位职责
1、人武部:组织指挥民兵力量,支持地方抗洪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并协助地方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和安置等任务。
2、组宣办:正确把握全街道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3、党政办:负责上传下达,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信息工作。
4、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维护社会稳定。
5、财政所:组织实施全街道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各村及相关部门提出的申请,会同街道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6、农技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全街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开展水工程调度、日常检查等;负责街道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管理;承担防汛抗旱抢险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农业的防灾、减灾、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核查报送农业受灾情况,减少受灾损失。
7、生态环保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城市排水管网清淤、疏通工作,保障住宅小区、市政道路等排水通畅;组织落实建筑施工地等在建工程防汛防台风工作,做好城市高楼塔吊、深基坑、城市绿化支护等设施加固等工作;督促做好城市危房检查、协助做好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及城市物管住宅小区的排涝工作;负责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水源污染情况,做好污染源的调查工作;发生水体污染事件时及时向下游等有关地区通报,防止因水源污染造成次生灾害;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因雨洪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预防,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8、城管中队:及时清运城市垃圾;负责指导督促各街道做好户外广告牌等安全检查与管理监督。
9、文化站:负责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确保校舍、设施、设备、物资和师生安全;负责组织学校开展校园防汛抗旱防台风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协助组织学校师生转移安置;督促指导受灾学校开展灾后自救和恢复教学秩序工作。
10、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及卫生院:负责受灾地区的居民群众和防汛抢险人员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负责灾区饮用水卫生并做好灾后疫病的防治工作,核查报送灾区医疗卫生信息。
11、安监所:指导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指定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提请、衔接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开展水旱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12、经贸服务中心:负责工业企业的行业管理,做好行业防灾、减灾、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减少受灾损失;负责协调有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所需工业物资器材的生产和组织。
13、各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六、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灾害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和一般水旱灾害。
1、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特别重大灾害:
(1)水利发布洪水红色预警将影响我街道;
(2)气象条线发布暴雨红色预警将影响我街道;
(3)水利条线发布水情干旱红色预警将影响我街道;
(4)李庄水库水位达到18.19米,且水库水位持续上涨
(5)流域性防洪工程发生特别重大险情、多处区域性骨干防洪工程或区域性河道发生决口,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因洪水影响需转移1000人以上;
(7)区防指针对我街启动防汛、干旱Ⅰ级响应。
2、重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重大灾害:
(1)水利条线发布洪水橙色预警将影响我街道;
(2)气象条线发布暴雨橙色预警将影响我街道;
(3)水利条线发布水情干旱橙色预警将影响我街道;
(4)李庄水库水位达到18.0-18.19米,且水库水位持续上涨;
(5)流域性防洪工程、区域性骨干防洪工程、水库大坝等出现重大险情或小型水库出现垮坝,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因洪水影响需转移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7)区防指针对我街启动防汛、抗旱Ⅱ级响应。
3、较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较大灾害:
(1)水利条线发布洪水黄色预警将影响我街道;
(2)气象条线发布暴雨黄色预警将影响我街道;
(3)水利条线发布水情干旱黄色预警将影响我街道;
(4)李庄水库水位达到17.8-18.0米,且水库水位持续上涨;
(5)流域性防洪工程、区域性骨干防洪工程、水库大坝等出现较大险情;
(6)区防指针对我街启动防汛、抗旱Ⅲ级响应。
4、一般水旱灾害
(1)水利条线发布洪水蓝色预警将影响我街道;
(2)气象条线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将影响我街道;
(3)水利条线发布水情干旱蓝色预警将影响我街道;
(4)李庄水库水位达到17.30-17.8米,且水库水位持续上涨;
(5)流域性防洪工程、区域性骨干防洪工程、水库大坝等出现一般险情;
(6)区防指针对我街启动防汛、抗旱Ⅳ级响应。
八、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水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或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必要时,由党工委、办事处部署有关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或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变化;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水旱灾害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变化,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九、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十、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街道防指统一指挥村居及各有关部门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街道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街道防指各成员部门及有关村居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居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街道人武部负责所属应急分队及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人武部、派出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居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派出所协助调处理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街道财政所牵头,农技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街道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四)医疗卫生保障。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云山卫生院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街道党政办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后重建。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汛情旱情解除后,对经批准的临时工程和设施须尽快拆除,恢复原状。
各村(居)委会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十一、附则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街道防指报街道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云山街道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