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48-3/2018-00004 | 分 类 | 其他 /决议 |
发布机构 | 墟沟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8-04-02 |
标 题 | 关于成立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宣传站)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墟办〔2018〕1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食品安全工作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成立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宣传站)的通知
关于成立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宣传站)的通知
各社区、各辖管公司、各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丰富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和法制、科普教育工作,根据《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考评指标》要求,特成立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宣传) 站。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整合监管力量,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社区主要领导担任站长的食品安全工作(宣传)站,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日常事务由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负责。
三、工作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执法协助、宣传教育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2、支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展开监督管理工作。
3、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或者信息员等队伍,协助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4、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宣传工作。每双月出一期宣传栏,每季度发表1~2篇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增强广大居民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广大居民的自我保护能力。
5、收集、整理、汇总食品安全档案。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会议制度
食品安全工作(宣传)站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五、监督检查
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将不定期对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宣传)站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墟沟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