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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48-3/2017-00007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墟沟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7-06-02
标 题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 号 连墟办〔2017〕1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4月14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街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专项行动)。
时 效 有效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社区、公司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4月14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街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和我市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百日专项行动,严查事故隐患,严格监管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对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一批、搬迁拆除一批、关闭取缔一批,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任务

  (一)百日专项行动范围。

  百日专项行动覆盖全街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既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渔业生产、林业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输油(气)管线、油气罐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三合一等重点部位,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也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近期隐患排查治理排查出的问题,突出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污染严重的土小企业以及内河小码头、汽车小维修点和偏僻地区中小型企业,尤其是未纳入上级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的安全生产非传统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开展百日专项行动,杜绝死角盲区。

  (二)百日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1.社区、公司方面。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情况等。

  2.监管部门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参照执行《中共连云区委 连云区政府关于印发<连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通知》(连区委〔2017〕7号)规定,细化分解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主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以及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情况等。

  3.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事故风险识别及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百日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

  1.危险化学品:根据《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连政办发〔2017〕61号)精神,结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实施方方案的通知》(连区政办发〔2017〕14号)要求,对全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物处置各环节、全过程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库(堆)场进行逐一排查,对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摸清底数和分布情况,制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快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转产、关闭工作。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督促自动化改造、安全设计诊断工作不彻底的企业进行整改,推动落实独栋厂房控人、智能化二道门控制、动火作业第三方监管等措施。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所有危险化学品一、二级重大危险源逐一进行专家会诊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企业要责令立即整改,严防恶性事故发生。同时,加快落实墟沟街道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安全生产攻坚任务,严防严控事故发生。

  2.建筑施工:加强对各类高处施工平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领域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事故。

  3.海洋渔业:加强渔港及渔港水域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强化渔船检验、渔港监督和渔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出海作业编组生产制度和渔船安全技术标准,加强对渔业船舶检验、登记情况以及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检查,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套牌渔船非法捕捞生产等行为,加大跨渔区捕捞、内河渔船非法从事海上捕捞、渔船非法从事载客载货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整治力度,强化渔业养殖环节安全监管,加大对10人以上重点渔船监管执法,加强异地作业渔船管控。严格落实渔船出港签证、编组生产制度,严禁渔业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航行。各涉渔重点街道要针对近期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开展重点整治。

  4.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危化品储存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车站、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2014年以来媒体公示仍未整改到位的3条重大火灾隐患和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3家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持续加大消防监管执法工作力度,确保按期整改到位。严格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踩踏等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5.冶金工贸:开展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涉氨制冷重点企业整治,打击有限空间、煤气区域、交叉检修等作业现场违法违规操作行为。严厉整治铝镁制品加工、木质品加工、棉麻纺织品加工等作业场所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整治。加大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对不符合有关燃气安全要求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6.旅游: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游船、游艇、缆车、滑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漂流、过山车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督促辖区内的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提前做好应急预案,按照接待容量,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教育、护林、环保、民爆、船舶修造、商贸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城市燃气、文化艺术经营等行业领域也要按照街道办事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百日专项行动,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三、百日专项行动组织方式

  本次百日专项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既要排查企业主体责任执行情况,还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投入、加强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并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备案;是否开展风险辨识评估,明确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是否依法办理有效证照及相关资质;设备、设施是否具备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设施;企业员工是否进行过上岗培训和依法持证上岗;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二)部门检查抽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明确行业监管部门,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街道办事处要组织督查检查组,对本行业领域百日专项行动进行全过程督查、检查、抽查,重点检查有重大隐患和三违的企业督促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整治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关停措施是否执行到位。社区、公司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百日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推进本行业领域百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并跟踪督改。要将监督检查与专家查隐患紧密结合,明确检查范围,加大检查频次,完善企业查隐患、检查促整改工作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政府督查督办。

  街道办事处每月将对各社区、公司、部门和单位百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有重点、不间断的随机抽查,针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走过场等行为进行集中通报整改和跟踪督办。加大百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定期督查检查,强化各社区、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

  (四)社会舆论监督。

  组织安全生产专家暗查暗访。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以及暗查暗访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公开曝光。鼓励支持有奖举报,社区、公司、部门和单位要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力量和企业职工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百日专项行动。

  我街将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查推进会,协调调度百日专项行动工作。认真落实百日专项行动督查制度,总结各地创新做法,指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我街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实行领导干部包社区、包条线制度,每位党政领导要主动联系所包片单位的重点企业,督促指导所包重点企业、社区百日专项行动的开展。科级领导每月至少3次到所包单位,指导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执法情况。

  (二)及时部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社区、公司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制定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4月29日前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与全年重点工作,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实现各项工作相互推动,相互促进。此次百日专项行动以暗访暗查为主,严格执行四不两直检查制度。坚持以严执法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当场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要综合运用安全、环保、节能倒逼机制,深入分析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彻底整治。

  (三)抓住关键,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社区、公司要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街受警示,围绕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这一关键,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硬约束,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要求,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决落实挂牌整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对百日专项行动应付了事,主体责任不落实,依然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符合纳入黑名单条件行为的,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严格落实惩戒措施。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群众举报、公开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震慑力,刚性推动各类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持续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查改结合,着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各社区、公司和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对反复性、区域性和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要认真研究,深入探究此类隐患存在的根源,正视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要通过明确和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必须落实的标准要求,进一步推动安全责任落实;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等举措,推动各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的惩戒、对重大隐患的联合执法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要落实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执法,同步加强职业病危害检查的覆盖面和频次。要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落实激励和惩戒措施,推动安全管理能力薄弱的中小微企业主动寻求社会专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进一步提高中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措施,淘汰一批安全隐患多、生产技术落后的企业,进一步提高区域和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

  (五)落实责任,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规定,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对各社区、公司和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同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和因此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对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履行、工作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各类企业,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切实推动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位。街道将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追责力度,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的单位要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实行挂牌督办、严肃问责。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顶格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各社区、公司,各有关部门每月底前要向街道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百日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7月7日前,各社区、公司,各有关部门要将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向街道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纸制版、电子版各一份)。联系人:张曦阳、葛昱彤,电话:86089823。

   

   

   

                              墟沟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