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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48-3/2017-0000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墟沟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7-02-06
标 题 墟沟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文 号 连墟办〔2017〕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较好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现有监察执法力量,保证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时 效 有效

墟沟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较好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现有监察执法力量,保证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二、检查范围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底,街道共有烟花爆竹零售专营店8家;服装加工、矿石洗选等生产企业6家;商贸(农贸)市场2家;其他企业2家。

  (二)确定范围

  根据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确定墟沟街道办事处2017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范围:突出对生产企业、烟花爆竹零售专营店和商贸(农贸)市场安全监管。

  1、生产企业:检查6家;

  2、烟花爆竹零售专营店:检查8家;

  3、商贸(农贸)市场:检查2家;

  4、其他企业:检查2家。

  2017年共计划重点监督检查企业10家,烟花爆竹零售专营店8家,个体工商户由各社区负责检查,街道办事处组织抽查和指导服务。

  三、检查时间及频次

  2017年全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按月分解,以1个月为一个时间单元,按月排定检查企业,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十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复查。

  四、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主要围绕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检查方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检查记录要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被检查企业,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处置措

                      墟沟街道办事处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