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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48-3/2022-00003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墟沟街道安委办 发文日期 2022-03-01
标 题 关于印发《墟沟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排查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扎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排查清除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确保全街安全形势稳定,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决定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街集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现将《墟沟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墟沟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排查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扎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排查清除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确保全街安全形势稳定,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决定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街集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现将《墟沟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墟沟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日


墟沟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2月20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街集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主线,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通过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开展,高效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风险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

覆盖全街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突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城镇燃气、油气管道、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燃气管线、堆土场、垃圾填埋场、危旧房屋、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等重点部位,突出电梯等特种设备,突出幼儿园、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级巡查督导发现、交办的各类问题隐患单位,突出近5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及相关企业。

(二)排查治理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自纠、部门专项检查、街道巡查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深化安全生产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再提升,保持工作连续性;

2.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相结合,逐项梳理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将创建任务分解、融入隐患排查月活动各项工作中,从点滴做起,以排促建、以排促改、以排提质,全面提升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质效;

3.把隐患排查治理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相结合,严格遵照工贸行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评定标准,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市燃气、油气管道、特种设备、冶金工贸、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扎实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4.把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方案相结合,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一必须五到位”,严格采取“一查三督法”,对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要点的通知》(连区安办〔2021〕93号)全面排查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限期整改;

5.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工作相结合,实现关口前移,全面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建立重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风险管控、安全风险警示报告“三项制度”,消除盲点死角;

6.把隐患排查治理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相结合,推动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7.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相结合,强化高危行业复工复产严管严控工作,全面排查,及早预防,严格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8.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强化应急管理能力水平相结合,分析研判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和响应速度,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和分工

城镇燃气方面:聚焦燃气经营、燃气管道设施、餐饮等公共场所以及居民燃气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重点排查整治“黑送气点”、非法充装点、报废气瓶或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气瓶(无二维码)、生产经营场所罐装燃气过量存储点等隐患,督促餐饮场所依法依规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责任单位:建管办、经发办)

海洋渔业方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船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规范有序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权责分明的船员岗位责任制度。巩固拓展“三无”船舶整治成效,坚持露头就打、动态清零,坚决杜绝涉渔事故。(责任单位:建管办)

危化品方面:逐家排查辖区内危化品企业存在问题隐患和安全措施情况,开展无生产危化品企业专项督导检查,提升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安监办)

建筑施工方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既有建筑安全治理。(责任单位:建管办)

人员密集场所方面:落实好各项重大活动安保措施,主办单位要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制定详细周密的应急处置预案,维护好现场秩序。高度重视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化娱乐、仓储设施等场所安全,合理控制人流密度,严格落实用电、用火、用气、电梯等各项安全措施。(责任单位:经发办、社会事务办(文体中心)、安监办)

冶金工贸方面: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做实“安全管理制度诊断”,持续实施安全装备改造升级,提升岗位标准化作业能力,深入排查检查,严格按国标行标要求,确保相关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安监办)

森林防灭火方面:提高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和会商研判能力,规范生产、生活、祭祀等用火行为,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杜绝火种进山。加强对进山道口、散坟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的火情巡护,防护力量覆盖到每个山头、每片林区,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任单位:森防办)

消防、教育、特种设备等各行业领域根据各自行业特点,深入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风险辨识,全面排查治理

各有关部门要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深入生产经营建设一线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区分,实行分层分级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应迅速组织专家评估,确定隐患级别及整改方案,并逐级上报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在建立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事故隐患清单的基础上,对列入清单的每项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管理,确保形成工作闭环。

(二)建立联动机制,开展督查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隐患排查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等成熟经验做法,全面梳理掌握辖区内、行业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建立台账、重点督办、整改验收销号等措施,加强跟踪督查工作力度,推动事故隐患整改到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开展情况,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和《事故隐患清单》于3月28日前报至街道安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