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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48-3/2020-00003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墟沟街道 发文日期 2020-01-22
标 题 关于印发墟沟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其他〔〕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墟沟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墟沟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

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公司,各有关部门:

《墟沟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墟沟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2日 


墟沟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区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巩固危险化学品三年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持续深化综合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3.21”事故教育大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整治相结合,进一步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预防预警能力、检查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全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完善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全面辨识危险废物风险,建立危险废物处置机制,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形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产业工人素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完善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全面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行业系统性风险,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全街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各社区、公司,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2月至2020年9月)。各社区、公司,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各社区、公司,各有关部门书面总结经验成果报街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

1.深入排查评估安全风险。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排查评估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突出各行业领域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城镇燃气经营使用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形成各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经发中心、安监所、文体中心、城建中心、卫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排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依据或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和《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对红橙黄蓝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重点监管红色企业,发现事故隐患,报告区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安监所负责)

3.排查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联系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等职能部门,重点排查城镇燃气供应设施、城镇燃气市场经营、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发现事故隐患,报告区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全面管控消除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城建中心、经发中心、社区和直属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方案组织实施,安委办开展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安监所、经发中心、文体中心、城建中心、卫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人员,加强监管力量,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和排查报告制度。(安监所、经发中心、生态环保中心、城建中心、社区和直属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监督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安监所、经发中心、城建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街道安委办牵头,安监所、经发中心、城建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执业能力。在开展日常检查、宣传教育工作中,发现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及时告知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经发中心、城建中心、安监所、生态环保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素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履责,明确专业管理技术团队能力和安全环保业绩要求。(生态环保中心、安监所按职责分工负责)企业必须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必须配齐具备专业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监所负责)

4.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排查和教育引导,配合区职能部门督促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创建二级标准化,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监所、经发中心、城建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5.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故意隐瞒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街道纪工委、督查办、安监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危险废物监管

1.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上报区职能部门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生态环保中心牵头,城建中心、安监所、经发中心、卫计中心、社区和直属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危险废物监管机制。安监所要切实承担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生态环保中心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安监所和生态环保中心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加强有关部门联动,建立联合协作制度,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生态环保中心、安监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备案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含装载危险化学品船舶的洗仓水),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生态环保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和监督报告,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安监所牵头,社区和直属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街道成立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委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街道各有关部门,社区和直属公司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各社区、公司,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结合街道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分工方案中相关危险化学品整治内容,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各社区、公司,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分别于2020 年2月8日、2020年7月中旬前向街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20年12月8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报街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