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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45-9/2018-00026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宿城街道办 发文日期 2018-06-05
标 题 关于印发《宿城街道创建“无违建街道、无违建村(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宿办发〔2018〕3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现将《宿城街道创建“无违建街道、无违建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宿城街道创建“无违建街道、无违建村(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宿城街道创建“无违建街道、无违建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区人民政府宿城街道办事处

                                   201865

 

 

 

宿城街道创建“无违建街道、无违建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区“三改一拆两清理”专项行动部署,全力推进我街道“无违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和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连云港市创建“无违建街道(乡镇)、无违建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无违建街道、无违建社区”活动,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连云“三改一拆两清理”重大部署,以“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处置到位”为目标,紧密结合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等工作,全面开展违建综合治理、坚持拆建结合、分类处置、便民惠民,形成禁控违长效机制,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创建“无违建街道、无违建社区”活动,按时完成各项拆违任务,存量违建逐步消化、应拆尽拆,新增违建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禁控违长效机制健全具体任务:2018年6月25日前,各村(社区)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和本年度创建计划上报10月底前,至少完成1个以上“无违建(社区)”创建工作;2019年,我街道至少完成3个以上“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2020年,力争全街道80%的村(社区)创建成功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标准要求

1.无存量违法建设,存量违法建设得到依法、有效、妥善处置;

2.无新增违法建设,无非法私搭乱建新增违法建设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处置,做到快速处置;

3.无非法“一户多宅”,农村非法“一户多宅”依法清理处置

四、主要措施

(一)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坚持“属地牵头、联合执法、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违建治理工作主体责任,明确规划、住建、城管、国土、水利、交通、林业等部门的执法责任,落实市场、环保、经信、公安、征信等部门和供电、供水、供气等在监管、执法和配合的职责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处置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和沟通机制,健全完善全覆盖、网格化的管理体系和巡查机制,实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推进违法建设治理依法开展建立健全应急处突预案,加强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二)疏堵结合,规范管理合理关切农村居民改善住房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民建房规划设计,规范农村建房管理秩序,健全农民建房审批机制

(三)分步创建,循序推进村(社区)要研究制定方案规划,明确保障措施,扎实组织开展“无违建村(社区)”系列创建活动,坚持规划先行、拆建结合,按计划推进存量违建处置,坚持依法、有效、妥善原则,做到应拆尽拆

(四)示范引领,推广经验2019年上半年验收命名第一批“无违建村(社区)”创建示范点,总结积累经验,2020年二季度召开现场会,开展交流学习,推广做法,全面提升“无违建”创建活动效应,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

五、申报考评

(一)“无违建街道”申报考评街道完成“无违建”创建,达到“无违建街道”考评要求,撰写自评报告,整理相关台账资料,及时向区创建活动工作机构申报对核查合格的,区创建工作机构撰写核查报告,经区人民政府签署审核意见后,连同申报材料向市级创建工作机构申报考评“无违建街道”考评工作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

(二)“无违建村(社区)申报考评由街道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监督组织考核实施村(社区)达到“无违建村(社区)”考评要求的,由申报单位撰写自评报告,整理相关台账资料,向区创建活动工作机构申请核查对核查合格的,由区创建活动工作机构授予“无违建村(社区)”荣誉称号,报市控违办备案

六、验收方式

开展考评工作时,将随机抽查考评,主要采取听、看、查、访、公示等方式

(一)听以街道汇报会和村(社区)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各级“无违建”创建工作情况;设置公开举报电话,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二)看随机查看所考评街道所辖行政区域范围抽查拆改现场,重点查看:行政机关下达拆除的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至今未执行到位的;影响妨碍重点工程建设,以及顶风作案,造成恶劣影响的;侵占交通干线、消防通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用地的;涉及非法“一户多宅”的;沿河、沿山、沿路等重点路段等拆违现场

(三)查查看有关工作台账和业务台账,主要包括拆违资料台账、存量违建建档台帐、信访台账、各类数据信息台账、巡查台账、违建分类处置台账等

(四)访查访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新闻媒体曝光的焦点问题、各级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开展暗访,不定时间、不做安排,检验资料真实性

(五)公示对申报并通过验收的无违建街道、村(社区)名单,经审核后在街道辖区内公共场所予以公示

七、结果运用

(一)命名街道通过考评,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无违建街道”,每2年复评一次复评合格的,保留命名;复评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命名并一年内不得再申报区创建活动工作机构不定期组织抽查,并通报结果

(二)考绩“无违建”创建工作列入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创建工作开展中,重点突出、亮点鲜明,实效明显的,由区政府予以表彰;对创建任务完成较差、创建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全通报,并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建立创建活动工作机构,做到人员、经费、机构三落实,确保创建活动的开展和任务目标有序推进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增挂区“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牌子,区控违办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各街道相应建立创建工作机构,负责本地的无违建创建工作的联络协调、业务指导、监督审核和“无违建社区(村)”创建及考评工作

(二)注重统筹推进制定创建工作目标、计划、方法、步骤及工作措施,精心组织,有序实施2018年6月 20日前,各街道要向区控违办上报创建实施方案,以后每年3月上报本年度创建计划

(三)广泛宣传发动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各级要全面动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引导自觉遵纪守法,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接受社会监督,跟踪督促整改

(四)加强机制建设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委员会统筹领导全区“无违建”创建工作,各级要建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无违建”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推动不力第一时间整改,督促检查措施及时有效对创建工作不力或未达到年度创建要求的,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委员会将全区通报,责成有关街道向区政府做出书面情况说明

(五)严格监督考评创建活动要高标准、严要求,各级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完成创建单位要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有关数据真实性负责,不得瞒报、虚报、错报发现有重要事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通过验收、命名的,撤销命名并对直接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 宿城街道创建“无违建村(社区)”考评办法

2.宿城街道“无违建村(社区)”考核评分表

 

 

 

 

 

 

 

 

附件1:

 

宿城街道创建“无违建村(社区)

考评办法(试行)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社区(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街道、无违建社区(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村(社区)

二、考评要求

“无违建村(社区)”创建考评以无存量违法建设、无新增违法建设、无非法“一户多宅”、违建防控治理长效机制健全和确保平安稳定为要求(详见附件2)

三、申报条件

村(社区)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高速公路、河道、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区域无违建,规划区内小区、村(社区)完成无违建创建,达到无违建村(社区)考评要求,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街道,可申报“无违建村(社区)

四、考评组织实施

(一)申报。各村(社区)按照全年创建计划,已完成无违建创建的,向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申报,并提交如下书面申报材料:

1.连云区“无违建村(社区)”考核评分表;

 2.村(社区)“无违建创建”基本情况及自评报告;

3.相关台账资料清单目录

(二)审核。街道创建办对申报的街道进行核查不符合创建要求的,及时向村(社区)反馈,督促整改,并重新申报;符合创建要求的,连同申报材料于每年4月、9月底前向控违办申请考评

(三)考核。区控违办于每年5月、11月中旬组织考核组,采取材料审核、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汇总结果后予以评分,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申报单位考核评分低于85分的视为不通过,且一年内不得再申报

(四)评审。区控违办根据考核结果、整改情况和考评要求,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形成考评意见,提出无违建村(社区)建议名单,报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委员会审定

(五)公示无违建村(社区)建议名单,由控违办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后15日内,无投诉反映问题的,报市控违办备案。

(六)复评。区控违办对被命名为“无违建村(社区)”的单位每2年复评一次复评合格的,保留命名;复评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对媒体和群众举报属实的违法建设处置不及时或应拆未拆、新的违法建设控制不力和复评整改不到位等,报市控违办批准后撤销命名,命名撤销后一年内不得再申报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宿城街道无违建村(社区)考核评分表

申报单位: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

得分

区考核分

市考

核分

存量违法

建设处置

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目标任务,对存量违建,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1.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无违建;2.行政区域内主要街道,重点区域临街两侧无违建;3.行政区域内河道两侧无违建;4.辖区内主要小区、社区(村)内无违建

30

发现应拆未拆违建,每处扣1分;发现其他未处置违建,每处扣2无违建小区、社区(村)等基础创建工作未有效开展,按项扣3

新增违法

建设处置

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及时查处,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处置,做到快速处置

30

新建违建未发现的,每处扣3分;发现后未依法处置到位的,每处扣2

无非法

一户多宅

非法一户多宅得到清理整治

2

1.建立健全 一户多宅调查摸底工作台账,得10分;发现不实、不全的每宗扣0.2分,遗漏的每宗扣0.5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3

2.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全面落实建新拆旧,达到要求的,得10分;未达到要求的,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治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重视群众信访,防止重大群体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做到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

 

10

因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及应急预案扣2分,重大拆违行动无针对性评估及预案发现一起扣1

建立长

效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

3

1.成立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创建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设立办公室,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重要会议记录的得3未达到要求的,相应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3

2.制定无违建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有专人处理举报投诉事宜并建立台账的得3分,未落实的,相应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4

3.创建活动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评、有阶段性总结的得3未达要求的相应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2.建立巡查防控制度,完善投诉处理制度

10

无巡查队伍和网络,未落实网格化管理的,扣2分;巡查记录不完善、不详实、不规范扣2分;举报件未按规定及时有效合理处置的,发现一起扣2分;举报投诉登记台账和处置档案不完善、不详实、不规范扣2基层单位未参与违法建设防控的,扣2

3.加强宣传,有效发动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单位参与防控,能及时劝阻,并及时向上报告

2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有详细材料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

2.考核期内在市级媒体发布工作信息5条以上,得2分;向市创建办定期报送工作信息,毎条得0.1分,不报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