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45-9/2018-00026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宿城街道办 | 发文日期 | 2018-06-05 |
标 题 | 关于印发《宿城街道创建“无违建街道、无违建村(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宿办发〔2018〕3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现将《宿城街道创建“无违建街道、无违建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宿城街道创建“无违建街道、无违建村(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宿城街道创建“无违建街道、无违建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区人民政府宿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5日
宿城街道创建“无违建街道、无违建村(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区“三改一拆两清理”专项行动部署,全力推进我街道“无违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和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连云港市创建“无违建街道(乡镇)、无违建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无违建街道、无违建村(社区)”活动,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连云区“三改一拆两清理”重大部署,以“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处置到位”为目标,紧密结合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等工作,全面开展违建综合治理、坚持拆建结合、分类处置、便民惠民,形成禁控违长效机制,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创建“无违建街道、无违建村(社区)”活动,按时完成各项拆违任务,存量违建逐步消化、应拆尽拆,新增违建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禁控违长效机制健全。具体任务:2018年6月25日前,各村(社区)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和本年度创建计划上报。10月底前,至少完成1个以上“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2019年,我街道至少完成3个以上“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2020年,力争全街道80%的村(社区)创建成功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标准要求
1.无存量违法建设,存量违法建设得到依法、有效、妥善处置;
2.无新增违法建设,无非法私搭乱建。新增违法建设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处置,做到快速处置;
3.无非法“一户多宅”,农村非法“一户多宅”依法清理处置。
四、主要措施
(一)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坚持“属地牵头、联合执法、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违建治理工作主体责任,明确规划、住建、城管、国土、水利、交通、林业等部门的执法责任,落实市场、环保、经信、公安、征信等部门和供电、供水、供气等在监管、执法和配合的职责。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处置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和沟通机制,健全完善全覆盖、网格化的管理体系和巡查机制,实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推进违法建设治理依法开展。建立健全应急处突预案,加强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二)疏堵结合,规范管理。合理关切农村居民改善住房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民建房规划设计,规范农村建房管理秩序,健全农民建房审批机制。
(三)分步创建,循序推进。各村(社区)要研究制定方案规划,明确保障措施,扎实组织开展“无违建村(社区)”系列创建活动,坚持规划先行、拆建结合,按计划推进存量违建处置,坚持依法、有效、妥善原则,做到应拆尽拆。
(四)示范引领,推广经验。2019年上半年验收命名第一批“无违建村(社区)”创建示范点,总结积累经验,2020年二季度召开现场会,开展交流学习,推广做法,全面提升“无违建”创建活动效应,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
五、申报考评
(一)“无违建街道”申报考评。街道完成“无违建”创建,达到“无违建街道”考评要求,撰写自评报告,整理相关台账资料,及时向区创建活动工作机构申报。对核查合格的,区创建工作机构撰写核查报告,经区人民政府签署审核意见后,连同申报材料向市级创建工作机构申报考评。“无违建街道”考评工作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
(二)“无违建村(社区)申报考评。由街道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监督组织考核实施。村(社区)达到“无违建村(社区)”考评要求的,由申报单位撰写自评报告,整理相关台账资料,向区创建活动工作机构申请核查。对核查合格的,由区创建活动工作机构授予“无违建村(社区)”荣誉称号,报市控违办备案。
六、验收方式
开展考评工作时,将随机抽查考评,主要采取听、看、查、访、公示等方式。
(一)听。以街道汇报会和村(社区)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各级“无违建”创建工作情况;设置公开举报电话,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二)看。随机查看所考评街道所辖行政区域范围。抽查拆改现场,重点查看:行政机关下达拆除的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至今未执行到位的;影响妨碍重点工程建设,以及顶风作案,造成恶劣影响的;侵占交通干线、消防通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用地的;涉及非法“一户多宅”的;沿河、沿山、沿路等重点路段等拆违现场。
(三)查。查看有关工作台账和业务台账,主要包括拆违资料台账、存量违建建档台帐、信访台账、各类数据信息台账、巡查台账、违建分类处置台账等。
(四)访。查访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新闻媒体曝光的焦点问题、各级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开展暗访,不定时间、不做安排,检验资料真实性。
(五)公示。对申报并通过验收的无违建街道、村(社区)名单,经审核后在街道辖区内公共场所予以公示。
七、结果运用
(一)命名。街道通过考评,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无违建街道”,每2年复评一次。复评合格的,保留命名;复评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命名并一年内不得再申报。区创建活动工作机构不定期组织抽查,并通报结果。
(二)考绩。“无违建”创建工作列入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创建工作开展中,重点突出、亮点鲜明,实效明显的,由区政府予以表彰;对创建任务完成较差、创建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全街通报,并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建立创建活动工作机构,做到人员、经费、机构三落实,确保创建活动的开展和任务目标有序推进。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增挂区“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牌子,区控违办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各街道相应建立创建工作机构,负责本地的无违建创建工作的联络协调、业务指导、监督审核和“无违建社区(村)”创建及考评工作。
(二)注重统筹推进。制定创建工作目标、计划、方法、步骤及工作措施,精心组织,有序实施。2018年6月 20日前,各街道要向区控违办上报创建实施方案,以后每年3月上报本年度创建计划。
(三)广泛宣传发动。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各级要全面动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引导自觉遵纪守法,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接受社会监督,跟踪督促整改。
(四)加强机制建设。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委员会统筹领导全区“无违建”创建工作,各级要建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无违建”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推动不力第一时间整改,督促检查措施及时有效。对创建工作不力或未达到年度创建要求的,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委员会将全区通报,责成有关街道向区政府做出书面情况说明。
(五)严格监督考评。创建活动要高标准、严要求,各级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完成。创建单位要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有关数据真实性负责,不得瞒报、虚报、错报。发现有重要事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通过验收、命名的,撤销命名并对直接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 宿城街道创建“无违建村(社区)”考评办法
2.宿城街道“无违建村(社区)”考核评分表
附件1:
宿城街道创建“无违建村(社区)”
考评办法(试行)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社区(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街道、无违建社区(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全街各村(社区)
二、考评要求
“无违建村(社区)”创建考评以无存量违法建设、无新增违法建设、无非法“一户多宅”、违建防控治理长效机制健全和确保平安稳定为要求。(详见附件2)
三、申报条件
村(社区)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高速公路、河道、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区域无违建,规划区内小区、村(社区)完成无违建创建,达到无违建村(社区)考评要求,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街道,可申报“无违建村(社区)”。
四、考评组织实施
(一)申报。各村(社区)按照全年创建计划,已完成无违建创建的,向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申报,并提交如下书面申报材料:
1.连云区“无违建村(社区)”考核评分表;
2.村(社区)“无违建创建”基本情况及自评报告;
3.相关台账资料清单目录。
(二)审核。街道创建办对申报的街道进行核查。不符合创建要求的,及时向村(社区)反馈,督促整改,并重新申报;符合创建要求的,连同申报材料于每年4月、9月底前向区控违办申请考评。
(三)考核。区控违办于每年5月、11月中旬组织考核组,采取材料审核、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汇总结果后予以评分,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申报单位考核评分低于85分的视为不通过,且一年内不得再申报。
(四)评审。区控违办根据考核结果、整改情况和考评要求,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形成考评意见,提出无违建村(社区)建议名单,报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委员会审定。
(五)公示。无违建村(社区)建议名单,由区控违办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后15日内,无投诉反映问题的,报市控违办备案。
(六)复评。区控违办对被命名为“无违建村(社区)”的单位每2年复评一次。复评合格的,保留命名;复评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对媒体和群众举报属实的违法建设处置不及时或应拆未拆、新的违法建设控制不力和复评整改不到位等,报市控违办批准后撤销命名,命名撤销后一年内不得再申报。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宿城街道“无违建村(社区)”考核评分表
申报单位: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区考核分 |
市考 核分 |
存量违法 建设处置 |
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目标任务,对存量违建,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1.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无违建;2.行政区域内主要街道,重点区域临街两侧无违建;3.行政区域内河道两侧无违建;4.辖区内主要小区、社区(村)内无违建。 |
30 |
发现应拆未拆违建,每处扣1分;发现其他未处置违建,每处扣2分。“无违建小区、社区(村)”等基础创建工作未有效开展,按项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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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违法 建设处置 |
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及时查处,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处置,做到快速处置。 |
30 |
新建违建未发现的,每处扣3分;发现后未依法处置到位的,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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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非法 “一户多宅” |
非法“一户多宅”得到清理整治 |
2 |
1.建立健全 “一户多宅”调查摸底工作台账,得10分;发现不实、不全的每宗扣0.2分,遗漏的每宗扣0.5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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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全面落实建新拆旧,达到要求的,得10分;未达到要求的,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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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 |
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治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重视群众信访,防止重大群体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做到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 |
10 |
因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及应急预案扣2分,重大拆违行动无针对性评估及预案发现一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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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 效机制 |
1.加强组织领导 |
3 |
1.成立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创建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设立办公室,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重要会议记录的得3分。未达到要求的,相应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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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制定无违建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有专人处理举报投诉事宜并建立台账的得3分,未落实的,相应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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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创建活动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评、有阶段性总结的得3分。未达要求的相应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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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巡查防控制度,完善投诉处理制度 |
10 |
无巡查队伍和网络,未落实网格化管理的,扣2分;巡查记录不完善、不详实、不规范扣2分;举报件未按规定及时有效合理处置的,发现一起扣2分;举报投诉登记台账和处置档案不完善、不详实、不规范扣2分。基层单位未参与违法建设防控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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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宣传,有效发动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单位参与防控,能及时劝阻,并及时向上报告。 |
2 |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有详细材料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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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考核期内在市级媒体发布工作信息5条以上,得2分;向市创建办定期报送工作信息,毎条得0.1分,不报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