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45-9/2019-00010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宿城街道 | 发文日期 | 2019-10-24 |
标 题 | 关于印发宿城街道明确安委会成员单位 | ||
文 号 | 连宿办发〔2019〕56号〔〕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承担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宿城街道明确安委会成员单位
各村居、部门,街道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全街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现明确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机构
街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宁延刚街道党工委书记
主任:黄水亮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吴从善孙迅吴阿兄赵坤
朱永开周文进韩传来封煦杰魏志浩贺从东
成员单位:街道各部门、宿城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宿城分局、供电所、卫生院、国土所、各村居。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街道安监所,由石友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安全工作职责
1、安监所
责任人:石友君
职 责: 承担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承担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鞭炮经营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以及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全街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村居、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综治办
责任人:万洋
职 责:承担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防工程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保障,大型集会活动安全维稳工作;维护安全事故现场秩序,积极参与安全抢险救护等善后处理工作;协助派出所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办街道或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3、建设办
责任人:孙锡忠
职 责:承担所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的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行业(含供水、燃气、电力)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房屋拆迁、街道在建工地、安置小区及地质灾害防治、山体滑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各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在验收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办街道或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4、社会事业办、农办
责任人:翟晓玫、张祖益
职 责:承担本办所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计生工作中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森林防火、防汛抗旱、雷电灾害、水利水电(江河湖泊港)、农(林、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教育行业,中、小学校、幼儿园、民间办学机构及校车安全工作;负责科技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办街道或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5、经发办
责任人:姜芹
职 责:承担本办所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全街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三产服务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招商、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辖区物业公司及街道物业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办街道或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6、城管中队
责任人;孙长青
职 责:承担本办所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市容、园林、流动摊贩、城市市政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日常运行、户外广告、环保、拆违、控违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办街道或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7、党政办
责任人:张擘
职 责:承担本办所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协助对全街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督办,协助处理各类安全事故中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文化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文化市场、网吧、歌舞厅、文化娱乐场所等文化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调度;负责安全生产舆情管控;承办街道或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8、监察室
责任人:颜士雪
职 责:承担本办所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对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督办,听取安委会办公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按照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承办街道或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9、财政所
负责人:刘莹
职 责:承担本办所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财政管理,统筹安排安全生产工作费用,配合安委会做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表彰有关工作;承办街道或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10、信访办
责任人:李传彬
职 责:承担本办所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调解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引发的各类纠纷和矛盾;承办街道或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11、各村居
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同责”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职 责: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辖区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配合上级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与辖区内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立即通知单位进行整改,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督促整改到位;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承办街道或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其他工作。各社区、村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
宿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