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45-9/2020-00007 | 分 类 |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宿城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0-01-22 |
标 题 | 宿城街道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宿工委发〔2020〕8号〔〕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部署要求,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有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宿城街道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宿城街道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部署要求,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有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市分别召开常委会等相关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全区各乡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部署要求上来,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摸清情况、掌握“人头”,锁定方向、明确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做好防控救治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一)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总要求,建立党政组织指挥、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构建反应快捷、盖边沉底的防控网络,及时发现病例,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各村(居)、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建立应急队伍,因地制宜地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开展重点人群疫情监测。各村(居)、宿城派出所、海上云台山景区要落实靠身责任,严防输入性病例,加强来宿城人员、核电务工人员的摸排和发热人员的检疫,对武汉来宿城人员采取严格的卫生检疫措施,实行逐一登记管理,严控不必要的赴武汉探访,要组织专业力量加强对疫情的监测,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和集中救治等措施,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坚决果断措施隔离和控制传染源,规范处置流程,阻断传播途径。
(三)强化市场监督管理。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宿城分局、街道经发办、高庄村村委会等部门单位要对农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进行整治,加强病媒生物防制、通风管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严禁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街道文体旅游办要突出抓好旅游景区和农家乐民宿等游客聚集场所管理,加强人员管控排查,及时发布旅行卫生安全提示,春节期间,不组团到武汉旅游、从事商务活动,也不接收武汉来连的各类团组。要落实“非必须、不举办”原则,减少或取消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
(四)加强交通运输环节管控。街道建设办、城管中队、海上云台山景区要对公交、出租车、景交车、客车等交通工具实行“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对外来车辆实施检疫、消毒。做好公共交通司机健康情况监测,有可疑症状待岗观察。
(五)加强发热病例监测检测。各村(居)、各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门诊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配备,按照防控技术规范要求,强化发热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监测,对可疑病例必须尽快采样送疾控中心,确保病例早期发现。
(六)规范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要求,对可能出现的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严格进行隔离治疗,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在指定场所强制进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拒绝隔离、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的病例和密切接触者,
必要时由公安部门配合做好信息查询、人员搜索和强制隔离等工
作。
(七)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指定具备烈性传染病收治条件和诊疗水平的东方医院、一四九医院,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合理调配技术和设备资源,即时进入战备状态,保证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科学制定病例收治、转诊、转运等工作流程,严防疫情在病例转运中扩散。进一步加强宿城卫生服务中心内部感染管理,做好医护人员防护工作,降低内部传播风险。
(八)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发布健康提示,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要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做好舆情收集、分析、监测、研判工作,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地发布相关信息,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发现不实信息要及时处理,消除恐慌情绪,切实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九)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基层单位,深入开展村居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重点做好“六小行业”的专项整治。各类商业、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定期对安置小区、农贸市场及疏导点、小广场、公厕等公共设施和用具进行消毒。建筑工地实行规范管理,改善民工居住条件,取消大通铺。
(十)加强校园疫情防范。宿城幼儿园、宿城小学的教室、宿舍、活动场所等要保持通风换气,搞好环境卫生。确定责任人,落实晨检制度,对体温异常(体温达到或超过 37.5℃)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
(十一)加强物资技术综合保障。党政办、经发办等部门要调度好防控物资供应,储备应急物资,保障疫情防控需要。财政部门要确保经费投入,满足应急准备、病人救治和疫情处置需求。
三、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宁延刚同志担任政委,街道办事处主任黄水亮同志担任组长,街道分管领导周文进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卫计办,翟晓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连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村(居)书记、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成员,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细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联防联控。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确保防控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村(居)要建立辖区内单位之间的防治工作信息沟通与协调机制,发挥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居民开展防控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对防控工作开展“四不两直”方式督 查,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应急值守、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或重大过错,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严肃问责。
(四)加强应急值守。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安排好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告疫情及防控信息,绝不允许谎报、瞒报、漏报,同时也要把握口径、信息扎口,切实防止“乱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旅游管理、医疗机构及景区等单位要各司其职,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联络渠道24小时保持畅通,严格疫情监测处置和动态报告工作,发现异常第一时间报告并信息共享,要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时,能快速集结,进行现场应急处置。
宿城街道党工委 宿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