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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45-9/2023-00005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国家安全 / 通知
发布机构 宿城街道 发文日期 2023-04-12
标 题 关于印发《宿城街道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宿工委〔2023〕1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现将《宿城街道2023年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街道禁种铲毒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宿城街道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现将《宿城街道2023年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街道禁种铲毒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宿城街道2023年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 连云区2023年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宿城街道党工委 宿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

宿城街道2023年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禁毒工作系列文件精神,巩固我街近年来禁种铲毒工作成效,全面深化我街禁种铲毒专项行动,街道决定,自2023年4月至年底,在全街范围内组织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确保实现2023年我街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目标。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省、市、区政法办关于做好2023年禁种铲毒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全面宣传引导、集中踏查发现、严厉查处打击”的工作思路,统筹各方资源,动员各方力量,深入开展2023年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巩固禁种铲毒工作成果。

二、工作目标

针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的季节性、地域性特点,着力推动陋习转变、移风易俗,加强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坚决守住“零种植”“零产量”目标,通过2023年禁种铲毒专项行动,不断巩固和提高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增强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和意识,确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得到彻底根治。

三、方法步骤及措施

(一)部署动员阶段

时间:即日起至4月底

一是积极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禁种铲毒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紧紧把握工作节奏和主动权,统筹落实辖区的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及时有力有效地开展禁种铲毒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实行“一把手”工程,街道与各村(社区)负责人签订责任状,狠抓工作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个村(社区)和每一个责任人。

三是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活动,在辖区内人员流动密集的路口位置,设置宣传栏张贴禁毒宣传海报、举报奖励办法,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有电子屏的要充分利用,滚动宣传,大力宣传“卫星天上照、种毒无处藏”和近年来禁种铲毒的典型案例。各村(社区)要组织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深入村(社区)居民家中走访宣传。宿城派出所要紧密配合,与街道一起开展禁种宣传,要与涉种人员逐一见面谈话,进行敲打教育,要求其书面保证不再非法种植,并动员其家庭成员等做好监督,落实日常管控措施。

(二)踏查铲毒阶段

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023年4月底

一是具体实施踏查行动。各村(社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组织踏查铲毒行动,做到踏查一片,查清一片,确保无死角、无遗漏。

二是严厉打击种毒违法犯罪。对群众举报和踏查发现的种毒线索和案件,宿城派出所要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及时核查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株,铲除一株。严格依法处理非法种植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严禁以行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尤其对多次非法种植和抗拒铲除的要依法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升阶段

时间安排:2023年5月1日起至年底

一是加强督导考核。各村(社区)每周定期将宣传发动、实地踏查、涉种人员管控、毒品原植物种子收缴等工作情况书面报送给街道政法办,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街道政法办会对各村(社区)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通过实地考察、专题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街道政法办将对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效果不明显、管控责任不落实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被检查发现未实现“零种植”的,将按照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4号文件精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行动部署有力、工作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村(社区)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推动禁种铲毒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形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街道政法办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巩固全街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综合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给予有力有效的人、财、物保障,进一步量化任务、细化责任,统筹落实,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禁种铲毒氛围。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任务,密切协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种铲毒工作,真正形成禁毒工作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营造我街禁毒工作社会化的浓厚氛围。

(三)认真记录台账,及时开展总结。各村(社区)要有专人负责,建立禁种铲毒工作台账、重点人员管控、毒品原植物种子收缴、禁种铲毒报表、工作情况总结等,及时总结巩固工作成效。


附件2

连云区2023年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的积极性,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根据《连云区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案件。

第三条 举报人有权了解举报线索查证结果,但不得干预具体查办进程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条 区禁毒办、各派出所为我区指定举报受理机构,举报电话为各派出所接警电话、110或0518-82253910(区禁毒办)。

第二章 奖励标准

第五条 对社会面人员举报的奖励,包括对社会面普通群众、镇村干部、治安信息员、联防队员等。

(一)对举报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500株以下线索,经查实属行政案件的奖励200元至1000元;

(二)对举报有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和幼苗的线索,查处行政案件的奖励200元至1000元;

(三)对举报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500株以上线索,帮助破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事案件的,视情给予1000元至3000元奖励;

(四)对提供重要线索,帮助破获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刑事案件的,视情给予1000元至3000元奖励;

(五)对举报其他涉毒线索,破获重大涉毒案件的,视情给予5000元奖励;

(六)所属街道党委、政府对专项行动工作另有奖励办法的可重复奖励。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申领奖励由各街道禁毒工作办公室向区禁毒办提出申请,经禁毒办领导审核后签批。

第七条 申请奖励需提供相关依据。

第八条 公安机关应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由区禁毒办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