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45-9/2022-00006 | 分 类 | 其他/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宿城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2-11-07 |
标 题 | 关于加强基层消防监管机构专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宿办发〔2022〕4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充实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落实消防监督责任,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基层消防监管机构专员队伍,具体通知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加强基层消防监管机构专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为充实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落实消防监督责任,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基层消防监管机构专员队伍,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层消防监管机构专职人员
朱 武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唐宽新 街道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储嘉伟 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事员
马洪亮 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事员
张 笑 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事员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工委、办事处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消防工作。
(二)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意见建议,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贯彻执行消防工作决议,指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并进行检查督促。
(四)组织协调消防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以及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巡查,待授权或委托执法工作施行后,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五)根据相关规定,负责或协助、指导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的日常管理、执勤训练、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
(六)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连云区人民政府宿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