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2-5/2018-00020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连岛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8-04-27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岛街道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连街办发〔2018〕2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印发《连岛街道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岛街道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连街办发〔2018〕22号
关于印发《连岛街道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社区、村:
《连岛街道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已经连岛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同意。经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岛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7 日
连岛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
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水平,使城市管理走上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根据《连云港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连创卫指〔2016〕11号)、《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连云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试行)的通知》(连区委办〔2016〕59号)和《连云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监督办法》(连区创卫指〔2018〕2号)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创卫办暗访评分标准和街道长效管理工作重点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主体
考核工作由连岛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街道所辖大路口社区、沙湾村、东连岛村、西连岛村。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创卫组织领导、市容环境和环境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公共场所卫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居民区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六小"行业、食品安全、菜市场管理、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建筑工地管理、河道涧沟卫生管理等。
四、考核方式
采取暗访与明查、专项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卫生城市管理具体情况,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排名通报;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暗访,专项检查和暗访发现问题计入相关社区、村集中检查扣分项。
五、计分方法
(一)分值比值
集中检查总分值满分为100分,具体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占全年目标检查60分、档案资料检查占20分、年终最后二次检查占20分。
(二)加减分项
1.加分项:为鼓励争先创优,凡获得国家卫生乡镇的街道,在年度考核得分中加10分;获得省级卫生乡镇的街道,在年度考核得分中加5分;在国家、省、市新闻媒体上报道我区创卫先进事迹,在年度考核得分中分别加3分、2分、1分;被市、区创卫简报表扬的相关工作事项,在年度考核得分中分别加0.5分、0.2分。凡每双月被省、市创卫检查的街道和部门,根据检查点位数量每一次加1至5分。
2.减分项:出现以下情况的,在年度考核中扣分:发生影响城市卫生的重大事件,造成我区未能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暂缓确认或撤销命名),所在街道及主要责任部门当年考核一票否决,得分为0分;发生影响城市卫生的事件,被省级或省级以上媒体公开曝光一次的,所在街道在年度考核得分中减10分,主要责任部门在年度考核得分中减3分,被市级媒体公开曝光一次的,所在街道和部门在年度考核得分中分别减3分、1分;区12345平台涉及创卫相关问题投诉处置情况未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连续两次在全区排名倒数第一的减5分;被市区两级创卫办、督查办检查出来的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达标的,每一项在年度考核得分中分别减3分、1分;凡被市、区问责的,将分别减5分、3分。
六、计分等次
检查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80分(含80分)以上为达标等次,80分以下为不达标等次。
七、奖罚规定
(一)检查频次。每月检查一次,检查结果排名并进行通报。连续6次得分超过90分的,当年度其他月份免于检查,同时给予5万元奖励;全年有6次得分在90分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全年连续6次得分在85分-89分的,给予奖励1万元;全年有6次得分在80分以下的,将扣罚长效管理经费5万元。
(二)奖补资金。街道将安排奖罚资金100万元,用于所辖社区(村)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奖。
(三)强化问责。对在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以及复核工作中影响全区大局的社区(村),将按照《连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对检查交办的、被媒体披露的、被群众投诉举报的有关问题,在规定的时间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街道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和修订工作。
附件:1.连岛街道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
连岛街道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实施细则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扣分标准 |
分值 |
扣分 |
1 |
爱国卫生 (6分) |
组织管理 |
有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有爱国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经常开展活动,会议记录及相关经费支出等资料齐全。相关资料每缺一项扣0.5分。 |
6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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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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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健康 宣传 |
机关、事业单位等场所摆放健康教育宣传折页不低于5种。少1种扣0.4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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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支持 环境 |
单位、居民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定期更新,无宣传栏扣1分,未更新扣0.5分。公园、绿地建有健康步道或健康主题公园,无步道或主题公园扣1分。 |
3 |
|||
医院健康 教育 |
辖区内社区卫生中心健康宣传氛围浓厚,设有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品不低于3种。禁烟标识规范、明显,无医务人员吸烟现象,吸烟区设置合理、规范。无宣传栏扣1分,宣传品不达标扣0.5分,禁烟标识不规范扣1分,医务人员吸烟扣3分。 |
3 |
|||
3 |
病媒防制 (8分) |
病媒防制 |
病媒防制设施设置合理、功能完善。孳生地治理良好。定期对辖区环境进行消杀。无病媒防制设施扣1分,设置不合理扣0.2分,发现1处孳生地扣0.5分,病媒超标1处扣0.5分。 |
8 |
|
4
|
环境卫生 (70分)
|
环卫设施 |
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辖区内无旱厕。公厕保洁不到位扣0.5分,发现1座旱厕扣2分,环卫设施不达标扣2分。 |
8 |
|
清扫保洁 |
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达到100%。辖区范围内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容器存放点无溢满、无污水、无飞蝇,垃圾容器密闭。发现1处积存垃圾或卫生死角扣1分,如发现大片大量积存垃圾,则扣5-10份。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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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容 |
扣分标准 |
分值 |
扣分 |
4
|
环境卫生 (70分)
|
市容市貌 |
卫生责任制落实。辖区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辖区内无马路市场。主要道路两侧店招店牌规范、统一,无喷绘布店招。店招无破损、无空置、无一店多招。发现1处马路市场(逢集除外)扣1分,店招店牌不规范发现1处扣0.1分,发现1处连片小广告(超过10条)扣0.1分。 |
12 |
|
农贸市场 |
农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市场内环境卫生良好,无场所外经营现象,周边无积存垃圾,机动车、非机动车摆放有序。市场公共厕所达标,管理规范。便民疏导点有明显的标识牌、有一套管理制度、有疏导点建设管理简介、有经营业态分布图、有管理办公场所、有一支内部管理机构、有环卫保洁队伍和配套设施、有一套完整台账。疏导点外无摊点聚集、倚门出摊现象。发现1处不合格扣0.5分,疏导点超范围经营水产、活禽的扣5分。未经审批、备案的疏导点发现一处该项不得分。 |
8 |
|||
建筑工地 |
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围挡规范、达标。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建筑工地无围挡扣2分。 |
5 |
|||
河道湖泊 |
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河道沟渠无污水直排现象。水体水质良好。发现1处不合格扣1分。 |
5 |
|||
十乱整治 |
辖区内无乱泼乱倒、乱停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发现1处扣0.5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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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禽家畜 |
辖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辖区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发现1处散养扣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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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 收购站 |
证照齐全的,必须进行规范管理,依法经营。院内实体围墙必须达到2.5米,设置封闭式大门;院内地面硬化,设有下水道;货物堆放整齐,不得越过围墙,实行黑色防晒网覆盖;设有毒饵站,且分布合理;不得出现污水外溢,院外乱堆乱放现象。发现1处不合格扣0.5分。无证无照或证照与经营地点不相符的,发现1处扣2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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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容 |
扣分标准 |
分值 |
扣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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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单位卫生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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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 |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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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有院落的单位病媒防制设施规范。每发现1处不合格或不规范扣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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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作 |
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单位无旱厕。发现单位旱厕扣2分,每发现1处不合格或不规范扣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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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