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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2-5/2012-00009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连岛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2-05-08
标 题 关于开展2012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文 号 连街办发[2012] 1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12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重点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街道各有关部门:

  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区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连区安委〔2011〕6号)要求,结合连岛街道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实际,街道安委会决定在连岛范围内继续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海洋渔业、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街道安委会成立连岛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刘转欣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苏勋章担任,成员由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所。

  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全街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筹安排,综合、指导、协调各村(居)、各部门和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重点范围:突出旅游、海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渔业等行业和领域。

  时间要求:从即日起至9月30日,集中5个月的时间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本行业、领域比较突出的可能会造成伤亡事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14、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拉客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客运公司车辆及其业主和驾驶人员,重点整治区域是事故多发路段、交叉路口安全设施、停车场、景区道路等。要对旅游客运公司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加强综合治理。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增设限速标志和警示标志,施划减速标线、设置减速带,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控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

  由连岛派出所、连岛城管配合交巡警连云大队开展工作。

     2、危险化学品

  (1)无证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由街道安监所牵头负责,街道农经和农技中心配合。

  3、消防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3)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开展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为主要对象,以实施标准化管理、规范社会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为目标,以整治三合一场所和消防安全疏散习惯性违法行为为重点的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着力提高四个能力建设。

  由连岛边防派出所、街道农经和农技中心、文化广电体育服务中心配合连云消防大队开展工作。

  4、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由街道城建中心牵头负责。

  5、特种设备

  (1)特种设备的使用未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的或使用期限超过有效期的;

  (2)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未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的;

  (3)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的;特种设备的运行未按规定进行记录,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的;

  (4)未申办备案手续的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设计压力管道的;未申办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安装单位安装压力管道的;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道未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合格而擅自投入运行的;使用单位未办理压力管道登记,并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的;超出资格证书允许范围从事压力管道焊接等工作的。

  由街道安监所牵头负责,街道农经和农技中心配合。

  6、烟花爆竹

  (1)无证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经营的;一证多用各自经营的;

  (2)非法使用氯酸钾的,违法经营礼花弹的;

  由街道安监所牵头负责。

  7、海洋渔业

  (1)整治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情况;

  (2)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

  (3)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情况;

  (4)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5)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

  (6)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和胜任情况;

  (7)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

  (8)非法使用泡沫筏从事渔业生产的。

  由街道农经和农技中心牵头负责,配合区海洋与海渔局。

  8、森林防火

  以落实景区、林场防火责任制和救援体系为重点,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由街道安监所牵头负责,配合区农林水利局。

  9、学校安全

  整治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源头管理。

  由街道文体广电服务中心、连岛派出所、旅游公司等部门配合区教育局开展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细化方案阶段(5月3日至5月17日)。明确打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结合近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进行深入分析,摸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底数,登记建档,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的重点内容,针对可能导致较大或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18日至8月2日)。各单位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专项行动要注重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检查督查阶段(8月3日至9月2日)。对各单位、各有关部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3日至9月30日)。严格规定标准,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作为深入推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要制定时间表,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牵头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措施。要切实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击治理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事故多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营造氛围,强化监督。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以案说法、条幅、电子屏幕、旅游观光车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