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2-5/2017-00005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连岛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7-04-13 |
标 题 | 关于成立连岛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 ||
文 号 | 连街办发〔2017〕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成立连岛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连街办发〔2017〕8号
关于成立连岛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村(社区):
为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组织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成立连岛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具体情况如下:
主 任:李 慧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 苏宜军 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洪 健 度假区财经办主任
金 琦 连岛街道党工委委员、边防派出所所长
倪 潮 连岛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 俊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洲湾分局局长
杨志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人员及成员单位:
杨雪波 连岛街道财政所
顾 东 连岛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王 浩 连岛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
牛晔犁 连岛街道人口、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
殷 静 连岛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谭广军 连岛街道西连岛村村委会
陈学勇 连岛街道东连岛村村委会
范守玉 连岛街道沙湾村村委会
胡 杨 连岛街道大路口社区居委会
黄海玲 连岛中心小学校长
顾晓华 连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食安办),办公室设在连岛街道办事处306办公室,倪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殷静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连岛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