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2-5/2013-00033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连岛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3-06-19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岛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街办发〔2013〕3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岛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连岛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岛街道办事处
2013年6月19日
连岛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连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连岛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要通过这次检查行动,切实解决连岛街道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提高连岛街道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以上事故和影响恶劣的较大事故,确保不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推动连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行业和职责分工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连岛当前安全生产的实际,提出以下检查治理重点范围和职责分工。
主要检查内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章制度、设备管理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投入和三同时制度执行以及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责任部门:街道安监所、各相关企业、单位。
(一)渔业生产
重点检查范围:渔港码头、养殖海域、捕捞区域。
主要检查内容:捕、养船舶的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持有和渔业船员持证,渔船财产险和船员人身险落实,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消防设备配给及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情况,重点打击捕捞渔船超风级、超航区、养殖渔船超风级、超载以及非法载客、搭客和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不穿戴救生衣等严重违章行为。
责任部门:经贸服务中心
(二)建筑施工
重点检查范围:主要建筑、施工现场。
主要检查内容:年久失修危及安全的建筑物、施工现场脚手架、物料提升施工塔吊、临时用电设施、工程项目承发包安全管理、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资质情况;重点打击未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非法建设、非法施工等行为。
责任部门: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三)道路交通、人员聚集场所
重点检查范围:连岛环岛路、西连岛农贸市场、网吧、学校、医院、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
主要检查内容: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危险路段治理,重点打击非法经营;落实整治商场、游乐场所、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距离、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照明、警示标志,配合交管部门打击交通车辆三超和酒后驾车行为。
责任部门:城管和派出所。
(四)旅游安全、海上旅游
重点检查范围:宾馆、酒店、渔家旅店等旅游接待场所;海上运输船舶和码头、浴场等游客聚集场所。
主要检查内容:各旅游接待场所的消防、用电安全设施、饮食卫生、安全警示标志,应急保障措施等情况,确保游客的生命安全。旅游企业经营资质取得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设备配置等情况;旅游船舶消防、救生、通讯导航设施等、要严厉打击无证船舶和非法营运、非法载客、携带危险品行为。
责任部门:街道安监所
(五)水库及护林防火安全
重点检查范围:水库、堤坝、输水管线、护林防火。
主要检查内容:水库堤坝的稳固情况;蓄洪、泄洪设施完好情况;危及输水管线安全运行情况;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和护林防火人员的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责任部门:街道安监所、经贸服务中心
(六)学校及周边安全
重点检查范围:校舍、幼儿园及周边环境、小学生交通安全。
主要检查内容:以学生饮食安全、校园、校舍安全、学生集中乘车为重点,深入治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部门:文化中心、连岛中心学校、幼儿园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分三个阶段,从6月20日起到9月20日结束。
(一)全面排查治理阶段(6月20日起至8月15日)。各责任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牵头指导监督、多方参与联动,企业具体实施的原则,采取企业、单位自查与上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边排查、边治理。要围绕台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及早做好台汛期来临前的隐患排查,全面落实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防台、渡汛。要加大对水库、堤坝、校舍、危险房屋、公共聚集场所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对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街道安委会要实行挂牌督办。
(二)整改提高阶段(8月15日至9月10日)。各责任部门、企业、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要通过此次大检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街道安委会将会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各职责部门分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 ( 9月10日至9月20日)。各责任部门、企业、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街道安委会将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是为了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实现长治久安。各部门和企业,要端正态度,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严密组织,强化措施。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要针对各自不同的特点,认真组织自查。要严密组织,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加大投入,逐项治理消除安全隐患。要集中力量和资金优先治理最易导致事故的隐患。治理期间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集中治理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街道和企业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传播媒体和宣传手段,要依托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大力营造集中治理的舆论氛围,掀起抓安全、查隐患、防事故的工作热潮。强化企业和群众安全意识,引导其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凡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治理走过场,以及隐瞒事故隐患不报或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甚至在治理隐患中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和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职责部门、企业和单位要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数据库。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监控。每月28日将本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街道安监所,安监所将情况汇总后上报到区安委办。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5天之内将本阶段总结书面上报至街道安监所,由其汇总后报区安委办。